2022年度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行政一把手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作用,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和法定程序开展各项工作,一把手带头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重大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递交班子会议讨论,形成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良好氛围,增进了班子团结,增强了班子活力。聘请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机制,2022年该所提供法律服务27次。

二、规范行政权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审批管控和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全年共完成项目审批103个,享受“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降级政策项目61个。共完成141家单位排污许可的首次申请、变更、重新申请、延期等操作,累记发证265家,完成110家排污许可已发证单位质量复核。

二是推进生态效益转化。落实生态投资工作,扩展资金可行来源,今年目标投资额4900万元,目前已完成7402万,提前完成年度任务。环石浦港EOD项目顺利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评审,并成功纳入中央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成为我市首个EOD模式入库项目,为全国首个海岛海港型EOD模式入库项目。

三是常态化入企精准服务。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带队入企服务的常态化制度,深入了解企业需求,解疑惑、破难题,同时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民主评议和满意度调查,助力我县经济绿色健康发展。纳入正面清单企业37家,组织专家团队每年至少一次进行“体验式”现场帮扶。今年共完成“首违免罚”案件6件,减免处罚金额49万元。

三、严格执法,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一是持续优化环境监管。持续开展“绿剑2022”、船舶行业整治、危险废物三年行动计划等各类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24人,检查企业834家次,完成行政处罚案件70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5件,处罚金额1091.3万元;共受理信访246件,同比去年下降33.0%。我局无行政非诉被裁定不予执行案件,行政诉讼0起、行政复议2起。获评行政处罚案卷获评全市优秀案件1件、全县优秀案卷1件。

二是防范环境风险隐患。深入开展排污许可证单位的重点环保设施排查、重点风险源排查工作,共检查重点风险源企业142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21个,完成整改114个。象山永洁拆船有限公司含油废物违规露天堆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省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顺利开展“除险保安”暨“南阳实践”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取得预期效果,社会正面反响强烈。在今年长江经济带暗访拍摄检查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中,未有问题发现,也未有问题反馈。

三是抓好七张问题清单销号。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化解工作,“七张问题清单”11个省级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6个,3个黑榜问题已完成销号2个。其中水桶岙问题整改荣登“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2022年四季度示范案例路演示范榜,被中国环境报正面报道,并被多家媒体转载。七张问题清单整改位列全省第22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环评审批方面,目前环评编制单位较多,编制能力存在较大差距,有些环评报告编制质量一般,对环评审批提出更高的要求。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借助法律顾问等“智慧外脑”,切实发挥其在重大生态环境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五、2023年工作思路

(一)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推动树立基本法治理念,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宣传力度,丰富法治宣传渠道,通过以案释法,送法入企等形式提高企事业单位守法意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杜绝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对照《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管理,确保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