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经济界委员代表: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强无证照餐饮经营场所整治的建议》,我局已收悉,局党委高度重视,对委员们的提案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和部署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餐饮单位5244家,其中大型以上餐饮69家,中小型餐饮2022家,小微餐饮单位2749家,学校幼儿园食堂135家,其他类型食堂264家,无证餐饮3家(环保、违章原因),总体持证率99.94%。

二、工作措施

一是多方联动,深入开展排查。召集提案协办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环保、丹东街道、丹西街道会商并建立联动机制,通过各单位排查并发动物业、网格员开展排摸,走访纪委、餐饮协会、家宴协会、大中型餐饮、产权业主等多途径收集信息。目前排查到“一桌餐”场所16个,其中11个证照齐全(4个已暂停经营),5个未取得证照(丹河路1328号二楼至4楼3桌,塔山路513号1桌,海山路299号2桌,丹南路509号瑶琳别墅内1桌,新峰小区40幢1梯2楼1桌),除海山路299号为无证经营被处罚外,其他4家业主称无经营行为,仅供自己企业客人或朋友聚餐用。

二是制定方案,全面开展整治。今年来,已制定开展《无证照餐饮经营场所专项整治方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县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风险治理工作》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依法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消除安全生产与环保风险隐患,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还引入第三方宁波美成公司对小餐饮进行协助管理,积极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农村家宴示范厨房、网络订餐、学校食堂的“阳光厨房”建设已达到动态全覆盖。丹东、丹西街道依托一中心四平台,结合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定期开展巡查,对发现无证照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学校周边、餐饮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待拆迁区域、居民小区底商、老旧小区等重点地区的巡查力度,依法拆除违规搭建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起草将出台《象山县餐饮服务项目“禁设区域”划定实施方案》,治理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三是教育引导,广泛开展宣传。充分运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平台,开展宣传和教育,发布“红黑榜”,倒逼餐饮单位主动整改,同时告知指导业主办理证照,合法经营。鼓励广大群众通过12315投诉举报、12345信访、110联动等平台进行举报无证照经营行为,对查实处罚的依规予以奖励。通过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共同治理“一桌餐”等无证照经营行为。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场所隐蔽性强。“一桌餐”往往藏身于住宅小区、别墅区、写字楼、公司内部和私人会所等场所,隐秘性较强。

二是线索获得难。“一桌餐”未明确对外公开经营,获得的信息有限,且大多对“一桌餐”比较“忌讳”,不愿意透露详细的地址、姓名等重要信息,仅提供某个区域,执法人员无权进入私人住宅进行检查。

三是取证查处难。对于检查到“一桌餐”场所,经营者往往以“亲戚朋友”、“公司客人”等进行搪塞,就餐人员也配合经营者,不愿意协助调查,且取证不到付款发票等实质性关键证据,处罚更难。

四、下步工作

针对委员们提出的无证照经营、没有合规排烟除污设施,原辅食材保质期无法保证,操作人员无健康证等食品安全风险和环保隐患等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认真分析、研究和部署,保持常态化监管,坚持高压态势、“零容忍”态度,继续加强无证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促进我县餐饮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排查。会同街道、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和社区民警的力量深入居民小区、商业楼宇、私人会所等场所排查;邀请县纪委牵头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式排查;多渠道收集信息,掌握“一桌餐”等开设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进一步强化规范。在做好日常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下,加大对“一桌餐”的治理,对排查出未取得证照的“一桌餐”场所,进行跟踪追击,开展错时突击检查,会同县纪委、公安开展检查取证等手段,依法严厉查处查实的违法行为,做到规范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

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大力宣传,在小区内张贴宣传资料,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促进“一桌餐”规范经营。同时争取县纪委、组织部把此项内容纳入全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中。

衷心感谢委员们对餐饮食品安全的关注和对我们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

(联系人:黄星忠,联系电话:13567879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