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卓孝珍委员:

您关于提升象山县农产品自由交易市场的建议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全县农贸市场及农产品集中交易点改造提升情况

自2019全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年全面开展以来,在各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场举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县累计改造提升农贸市场18家,投入改造资金4876万元,共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11家,省星级市场17家(其中三星级市场4家),汪家河菜场、大徐菜场、金星菜场、大碶头菜场等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重建或改造,市场面貌得到了根本性的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省放心农贸市场15家,省星级农贸市场24家,省五化农贸市场4家,市“四个一批”示范市场3家。2021年底城区三星级以上市场覆盖率和乡村星级市场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95%。

农产品集中交易点方面,我局依托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在属地政府自愿申报基础上,按照宁波市村级农产品集中交易点基本规范标准》对确有交易需求的村级交易点进行改造提升指导,并在资金方面给与一定支持,两年来共有爵溪公屿村、新桥东溪村等5家交易点按照标准进行了硬件改造提升,大大提升了交易点的交易环境。县商务局也在全县新一轮商业网点布局专项规划(2020年-2035年)把交易中心建设纳入编制。结合定塘交通变化及镇区规划,经调研和论证,选址初步定于定影公路与G527平行公路交接处,有利于辐射整个中南部地区,由于物流方便,还能吸引宁海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目前将交易中心定位为宁波市南部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参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治理标准,于2021年下半年在园中路客运中心西首位置设置了临时性苗木交易市场,将周边流动苗木经营者集中统一管理,疏堵结合,为流动摊点“安家”。该临时交易市场共可容纳100余个摊位,主要供苗木经营者在每个集市日进行交易。

今年全县共有城东菜场等3家农贸市场和定塘镇中坭村农产品集中交易点等2家农产品集中交易点列入年度硬件改造项目,另有定山菜场等8家农贸市场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

二、农贸市场及农产品集中交易点日常管理情况

农贸市场方面,我局不断健全市场常态化管理机制,一是加大信用管理机制运用。对全县已实行经营户信用管理的15家省放心农贸市场定期根据第三方测评和日常巡查结果,督促市场举办单位按照信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去年组织县商贸集团、部分重点乡村农贸市场举办单位对全县农贸市场信用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突出对市场环境卫生、场内秩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惩戒力度,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开展农贸市场第三方测评工作。从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在全市率先开展农贸市场第三方测评,内容覆盖市场周边环境、场内秩序、食品安全等9个方面,通过测评和整改,全县市场整体秩序得到了提升,测评平均分从64.73分提高到今年第一季度的72.52分。三是加强市场违规行为执法力度。借助2021年8月《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的契机,重点开展市场内各类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特别是针对石浦延昌菜场等市场举办方不履行市场管理职责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农产品集中交易点方面,交易点日常管理主要由各交易点举办方负责,属地政府给与支持。2020年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便通过全县排摸,确定了19家符合《宁波市村级农产品集中交易点基本规范标准》的村级农产品集中交易点并进行了授牌,建立了统一的交易点日常卫生保洁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配备了公平秤等必要设备。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多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今年我局将继续做好与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贸集团等单位的工作对接,优化全县农贸市场及村级农产品交易点规划布局,积极争取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按照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在城区划定区域,科学设置临时农产品集中交易点,引导农产品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秩序。同时呼吁各属地政府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硬件设施落后且有实际交易需求的村级交易点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强资金倾斜,尽快建立固定的农产品集中交易点,让“居无定所”的农产品流动摊“安家落户”,不断提升我县农产品交易市场的规模和档次,为农产品买卖双方提供一个更加舒适整洁的交易环境。

二是不断强化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今年我局将利用数字化手段进一步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全县放心农贸市场全面推广使用“浙食链”等信息化平台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在全县农贸市场全面推广卤肉一件事集成改革,设置AI抓拍设备对数是销售点位开展实时监管,确保无死角。进一步增强快速检测的规范性,提高快检筛查能力。指导督促各市场举办者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食品质量安全快检室,并按照市场星级配备相应检测设备。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王维科,联系电话:1381984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