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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转产渔民就业扶持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汇总
发布日期: 2023-02-04 15: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象山县转产渔民就业扶持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于1月28日至2月3日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示。

序号

反馈单位或个人

意见内容

是否采纳

1

刘某某

我县转业渔民创业难,每人每年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力度不够,建议提高标准到每人每年20000元。

不予采纳

理由:每人每年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标准是我县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41号)文件执行,全市补贴金额一致,故无法修改。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