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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县2022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发放的公示(十五)
发布日期: 2023-02-09 09:31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渔船所有人申报,并经村、镇乡(街道)、县水利和渔业局审核,下列渔船符合《象山县2022年度“减船转产”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发放条件。现按规定发放2022年度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特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4-65981601、0574-65762729。公示无异议后开始陆续将补助资金汇入船舶所有人(持证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特此公示

附件:宁波市象山县2022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公示表(第十五批).xlsx



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