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附件2 象山县托幼一体化托育机构评估标准(试行) |
必备条件 | 必备条件:1、各类用房设置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及符合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2、 取得教育机构认定的普惠且三星级以上的幼儿园 3、 取得教育部门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合格。 4、取得食堂卫生合格证、消防合格证、卫生评价等。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评估方式 | 扣分方法 | 分值 | 考评结果 | 备注 |
自评 | 考评 |
一、基础建设(40分) | 1.组织与管理(10) | 1.1各类资质健全 | 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合格、《食品经营许可证 》等相关资质材料证明,各类资质符合要求。 | 查阅资料 | 少一个资质即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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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负责人资质 | 托育部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学前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 | 查阅资料 | 学历不符合、未经培训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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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各类制度齐全 | 建立切实可行的托育日常管理制度。至少包含信息管理、健康管理、膳食管理、疾病防控、安全防护、人员管理、人员培训、财务管理、家长与社区联系、质量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有托育部年度工作计划与定期报告。资料完整,信息统计上报准确。 | 查阅资料 | 缺一项制度扣0.3分,资料记录不全的扣1-2分,未按规定上报的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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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施与环境(20) | 2.1园舍条件 | 托育部园舍相对独立,生活用房在二层以下且不在地下。园舍设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 现场查看 | 园舍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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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房屋建筑 | 房屋建筑主要包括婴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附属用房和其他用房,应设独立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生活用房主体向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3h。室外活动场地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 | 现场查看 | 无独立的出入口不得分,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每小于0.5扣0.5分,扣完为止,日照时间小于2小时的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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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活动用房 | 班级活动单元各区至少乳儿班不低于60㎡,托小班不低于74㎡,托大班不低于105㎡,班级活动单元包括睡眠区、活动区、配餐区、清洁区、卫生间和储藏区,布局合理,流程科学。室内最小净高睡眠区、活动区不应小于2.8米。装潢、玩具及儿童相关用具需符合卫生安全及婴幼儿发展的特点,有别于幼儿园设置。 | 现场查看 | 活动用房面积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流程布局不合理的扣2-3分,无适龄化改造扣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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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服务管理和其他用房 | 规范设置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保健观察室设置规范,有单独出入口,且通风性好,有专用通道,有流动水装置,有应急处置的物品。招收2岁以下婴幼儿必备母婴室和配奶室,母婴室不少于10平方米,配备相应设施。 | 现场查看 | 1.用房配备面积未达标者扣1-2分。设置不规范扣2-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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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员配备与管理(10) | 3.2保育人员的配备 | 合理配备保育人员,平均年龄50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上岗前接受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培训并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复训。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人数比例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 | 现场查看查阅资料 | 1.保育人员配备数不足的扣2分,2.保育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及上岗前未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3.未配备保育人员的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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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保健人员的配备 | 按要求配备保健人员,上岗前接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接受定期的儿童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 现场查看查阅资料 | 保健人员配备不足的扣1-2分,上岗前未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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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安保人员的配备 | 按规模配备专职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保安人员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持证上岗。 | 现场查看查阅资料 | 配备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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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炊事员的配备 | 合理配备炊事人员,炊事人员需取得厨师上岗证。 | 查阅资料 | 配备炊事员人数不足的扣0.5-1分,未取得厨师上岗证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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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 所有工作人员应具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不带病上岗; 无精神病史。并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查阅资料 | 发现1名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或证件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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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内涵(50分) | 4.健康管理与传染病防控(10) | 4.1儿童健康检查及管理 | 严格执行婴幼儿入托健康检查制度,做好婴幼儿健康管理、计划免疫工作。做好体温监测、婴幼儿晨检、午检和班级全日健康观察;建立健全婴幼儿健康档案;做好高危儿童筛查和登记管理,做好健康宣教。建立各项制度,主要包括:①健康检查制度②卫生和消毒制度③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⑤用药管理制度⑥膳食管理制度⑦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⑧信息收集上报制度。 | 现场访谈查阅资料 | 1.无高危儿筛查和登记制度者扣2分,2.保健及保育人员不熟悉常见疾病的预防和正确的处理方法扣2分,3.无全日观察记录每漏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4.每少一种制度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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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卫生消毒 | 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和病儿隔离制度,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登记完整,消毒方法、频次及时间符合要求。保育人员熟练掌握常见消毒剂配比和使用技能。 | 现场访谈查阅资料 | 1.卫生消毒方法不符合要求扣1分,2.保育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常见消毒剂配比和使用技能每发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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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缺勤追踪 | 因病缺勤婴幼儿追踪记录完整,记录与考勤一致,有专人负责。 |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 缺勤追踪记录不完整、记录与考勤不一致、无专人负责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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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传染病管理 | 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婴幼儿,应及时登记并采取措施,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报告。无传染病续发或爆发现象发生。患传染病婴幼儿解除隔离后,返回时应持医疗机构的健康证明。 | 查阅资料 | 传染病流行季节无防治措施扣1分,发生传染病后无处理措施或未上报者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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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营养管理(10分) | 5.1膳食管理 | 建立齐全的膳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检查和落实。食堂人员有参加食品安全、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 | 现场查看查阅资料 | 每少一个制度扣0.5分,扣完为止,未参加培训每发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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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膳食调查 | 做到顺应喂养,根据婴幼儿营养需要,编制带量食谱,每周更换食谱,每周食物种类达到15种,保证食物的营养密度,提供食物多样化,每日提供一定量的乳类、深色蔬菜和适量的豆制品,搭配合理。每月至少有1次膳食营养调查,营养分析结果符合婴幼儿营养需要,以达到膳食平衡。 | 现场查看查阅资料 | 未执行带量食谱扣1分,无膳食营养调查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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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特殊膳食 | 为特殊儿童(如有过敏反应、疾病因素)提供可替代的营养膳食。 | 现场查看查阅资料 | 无特殊膳食替代者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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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烹饪方法 | 食物烹调方法以蒸、煮为主,少盐少油,软烂合适,食材加工大小等符合婴幼儿发育特点,与幼儿园儿童烹调方法有差异性。 | 查阅资料 | 烹调方式不符合婴幼儿发育特点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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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膳管会议 | 每月一次召开有家长代表参与的膳管会议,婴幼儿膳食费专款专用,师生伙食分开、每月账目公布。 | 查阅资料 | 未建立膳食委员会扣1分,膳食费使用不合理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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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照护(10) | 6.1安全制度及检查 | 园内有安全制度,园内所有场所需有监控视频设备,无死角进行监控,定期检查保障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加强安全教育,定期安全检查并有解决安全问题的有效措施,有定期安全应急演练制度。各类安全登记资料齐全。 | 查阅资料 | 1.无安全、应急演练等相关制度扣1分,2.各类登记、检查记录不全者扣1-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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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设施安全 | 室内外环境及大型玩具保证安全;玩具、教具安全无毒;室外环境无有毒植物。机构配有相应的急救物资。无重大事故发生。 |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 设施有安全隐患者酌情扣分,未配备相应的急救物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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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环境安全 | 将保护婴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时处理婴幼儿的常见事故,在危险情况下优先救护婴幼儿。排查安全隐患,拥有安全的活动和游戏空间,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如电源和热源安全、防坠落等安全管理措施。 |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 无安全管理措施者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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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安全培训 | 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急救技能培训,照护者、保健人员应掌握急救的基本技能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操作考试合格。定期对照护者进行心理健康培训,每位照护者应有良好的情绪调控能力和教养,禁止忽视、体罚、虐待、言语攻击等行为。 |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 无培训者扣2分,技能掌握不到位每发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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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照护服务与能力发展(20) | 7.1生活安排 | 按不同月龄段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做好饮食、饮水、喂奶、如厕、盥洗、清洁、睡眠、穿脱衣服、游戏活动等服务,科学安排婴幼儿作息时间,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对固定,保证作息的规律性,注意动静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建立照护服务日常记录和反馈制度。 | 现场查看查阅资料 | 一日生活和活动安排不合理者不得分,无照护服务日常记录和反馈制度者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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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游戏活动 | 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游戏活动有创新和特色。活动计划符合婴幼儿的月龄特点,各项活动的内容涵盖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各个领域,内容全面,相对均衡。各种活动以婴幼儿自主动手操作、亲身体验为主,内容贴近婴幼儿生活、贴近自然。活动应以个别、小组活动形式为主。婴幼儿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 120 分钟,寒冷、炎热季节 或特殊天气情况下可酌情调整。 | 现场查看查阅资料 | 游戏活动不符合月龄特点者扣2分,集中统一时间过长者扣2分,游戏活动未体现特色者酌情扣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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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习惯培养 | 在各个生活环节中培养婴幼儿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根据婴幼儿的月龄特点培养儿童自主进餐的习惯和能力。 | 现场查看查阅资料 | 无培养习惯计划者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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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能力发展 | 通过交流、游戏等日常活动,实施有针对性差异性的照护服务,发展婴幼儿潜能。指导婴幼儿学习盥洗、如厕、穿脱衣服等生活自理技能。提供有利于视、听、触、味、嗅的材料,供婴幼儿自主操作、观察、探究。 |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 课程安排未能体现能力发展者酌情扣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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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延伸服务(10分) | 8.社区服务延伸及帮扶工作(10分) | 8.1家园共育 | 建立与家长联系的制度,定期召开家长会议,接待来访和咨询;建立收集家长有关婴幼儿重要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的机制,设立公开监督电话;建立家长开放日制度;重视家园共育,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普及科学养育照护理念和方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群体家长育儿互动活动;家长满意率大于85%。 | 现场查看 查阅资料 | 无家园共育计划并实施者扣2分,家长满意度每降低1个点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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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社区联动 | 积极与社区联动,开放活动场地或利用社区资源为社区婴幼儿及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支持(如亲子活动、入户指导、早期干预等)。 | 查阅资料 | 与社区无联动者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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