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组织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拟订儿童福利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建设。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五)组织拟订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六)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殡葬改革、婚俗改革。

(八)拟订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十)组织拟订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政策,负责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志愿服务政策,负责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及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等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水库移民的安置管理、政策指导、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审核、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民政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性、及时性。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象山县民政局本级、象山县社会福利院、象山县殡仪馆、象山县水库移民管理服务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36382.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支出(类);结转下年。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3638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040.58万元,占88.1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367.30万元,占6.5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10.00万元,占0.57%;事业收入254.48万元,占0.6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32.80万元,占2.01%;上年结转776.85万元,占2.13%。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36220.01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053.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78.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680.0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17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67.12万元、其他支出(类)2058.76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40.8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8.75万元,项目支出33940.38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5184.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04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367.30万元,上年结转776.8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291.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72.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680.0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17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51.24万元、其他支出(类)1808.48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619.2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6158.59万元增加6460.66万元,主要是2022年部分预算指标直接下拨镇、乡、街道,不纳入本部门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4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214.18万元,占98.75%;卫生健康支出(类)72.19万元,占0.22%;农林水支出(类)177.00万元,占0.54%;住房保障支出(类)151.24万元,占0.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6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24万元,下降41.12%,主要原因是2022年指标分配12.52万元,2023年结转上年4.64万元,主要是基层党建经费及县委两新工委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69.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37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聘人员经费预算从人均3.8万元提高到4.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1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100万元安排在政府性基金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15.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4442.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379.27万元,增长6981.14%,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直接下到各镇乡、街道,未列入本部门决算中。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706.3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8.11万元,增长14.25%,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经费(转移支付)99.6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2.2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4.97万元,增长344.41%,主要原因是2022年追加行政退休人员活动费安排在“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5.4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71万元,增长343.98%,主要原因是2022年追加事业退休人员活动费安排在“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3.5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74万元,增长19.28%,主要原因是2023年事业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1.7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24万元,增长16.25%,主要原因是2023年事业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8.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2.00万元,下降86.67%,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活动费分别安排在“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153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72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2023年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提高。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144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0.00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2023年发放高龄津贴老人人数增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5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42.86%,主要原因是2023年殡仪馆人员经费增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198.9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3.33万元,增长13.28%,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会福利院人员经费增加。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3643.5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123.55万元,增长600.71%,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直接下到各镇乡、街道养老机构,未列入本部门决算中。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4935.1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2.14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2023年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提高。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120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09.00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补助资金1039万元。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180.7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6.17万元,增长72.83%,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部分指标直接划转镇、乡、街道,未纳入本部门决算。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1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7.00万元,下降71.15%,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资金补助42万元。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15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8.02万元,增长8.54%,主要原因是2023年特困供养人员补贴标准提高。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567.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72.86万元,下降50.26%,主要原因是2022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追加939.86万元。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9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88万元,增长43.68%,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9.1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1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6万元,增长8.61%,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177.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3.19万元,下降15.79%,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补助资金41.19万元。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5.9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9.63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降低。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5.2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83万元,增长18.69%,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4.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0.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4.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7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镇乡街道民政事业工作联系、殡葬管理、养老事业、社区社团工作、社会救助及婚登事务、地名、募办福彩销售机构业务管理、移民安置等各项民政事务管理工作。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2.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公务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0.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用车、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殡葬管理执法、救助站、企管办、移民办、养老指导中心、社会事务科、福彩办、社会福利院、殡仪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565.4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27.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上级补助资金50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1808.47万元,占70.00%;城乡社区支出(类)680万元,占27.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7万元,占3.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 77.00万元,主要用于对移民村的项目补助。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30.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AAAAA级标准化婚姻登记机关。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650.00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的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 91.86万元,主要用于福彩印刷宣传、销售点标准化建设和福彩业务费支出。

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1716.6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社会组织管理事务经费(含社区发展专项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资助等。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象山县水库移民管理服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4.41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12.71万元,增长8.38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9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2辆。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9399.28万元,项目31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指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0.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1.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2.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0.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眼务机构的支出。

21.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2.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3.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4.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5.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6.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7.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8.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2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2.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指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 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3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34.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 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3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

38.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指反映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

39.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象山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象山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