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现将2023年度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本单位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科室 | 制定依据 | 履行程序 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2023年大徐镇高标准农田项目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象农[2023]2号关于做好2023-2025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4年10月 |
二、工作要求
(一)对列入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各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二)本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大徐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