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481/2023-15134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司法

成文日期

2023-03-14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来 源

县司法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便笺〔2023〕4号

关于开展象山县“村官说法”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

根据《中共象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村官说法”制度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实施意见》(象委法办〔2022〕1号)规定,请各镇乡(街道)组织辖区内“村官说法”试点村做好2022年度村级述法及考核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步骤。一是各村(社)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结合本村年度述职评议会议或村(居)民代表大会,向班子成员、党员、村(居)民代表、联村干部做述法报告,填写《象山县“村官说法”工作考评结果评定表》(附件1),由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出具考评结果。二是组织村(居)民代表对“村官说法”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填写《象山县“村官说法”工作民主测评表》(附件2)。三是各村(社)就自身“村官说法”工作进行自评,由镇乡(街道)党委政府进行考评,填写《象山县“村官说法”工作考评汇总表》(附件3)。

二、考评等级。“村官说法”工作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0分及以上,不满90分)、基本合格(60分及以上,不满70分)和不合格(不满60分)四个等次。

三、有关事项。请各镇乡(街道)于4月5日前完成2022年度村级述法及考核评价工作,相关活动信息、照片、考评表(一式二份)上报县委依法治县办。


附件:1.象山县“村官说法”工作考评结果评定表

           2.象山县“村官说法”工作民主测评表

           3.象山县“村官说法”工作考评汇总表

           4.象山县“村官说法”工作试点村名单

附件.doc



中共象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