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推行“法律援助 市域内100%通办”

发布日期:2023-03-16 14:00 信息来源:今日象山 浏览次数:

近日,傅某来到象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因欠薪单位系县外某企业,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当事人应当向属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市域内100%通办”有关要求,当即启动跨区域受理、跨区域审核,并于当日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据介绍,“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受理审查原依法属于本市其他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的案件,当事人在设区市县域内申请法律援助,实行谁接待谁受理指派。该项工作是2023年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也是司法行政部门推进法律援助惠企便民,促进法律援助供给均衡化,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重要工作举措。

今年以来,我县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打破地域管辖限制,有效解决部分居住地、劳动场所不固定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多次跑、来回跑的现象,满足群众对法律援助就近办理、快速办结的需求。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全面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等便民服务和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容缺受理、主办责任制等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县司法局已受理“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案件6起,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介绍,县法律援助中心和18个镇乡(街道)法律援助站在窗口醒目位置详细展示“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的具体内容,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精准判别市域通办案件,做到应收尽收;建立全域通办律师资源库,解决跨区域律师指派问题,为跨区域办案提供保障。同时,对办结的市域通办案件进行科学评估,确保案件高质量办结。(记者 张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