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县加快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持续深化新时代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司发通〔202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改革的意见》(浙司〔2020〕41号)和《关于印发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委法办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研究制定了《象山县加快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4月22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446998460@qq.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县司法局,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何丽娜,联系电话:0574-89387642


附件:1.关于《象山县加快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2.象山县加快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