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一、主要职能
1.在法定权限内组织起草、制定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和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
4.参与和组织实施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工程,推进全县旅游业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政审批工作。
6.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负责国家级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推进全域旅游工作。指导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及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9.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协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10.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11.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县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12.负责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资产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和社会文物管理。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
13.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和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4.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监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健身气功。
15.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比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管理和指导学校体育和青少年竞技体育,规划业余训练项目布局。组织协调重大体育比赛的参赛和赛事工作。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科研教育工作。输送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16.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国内外市场开发和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推动区域合作和旅游国际化。
17.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体育、出版、版权、电影等案件的查处,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并监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象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包括办公室、文化广电科、体育管理科、行政审批和市场管理科、文博非遗和产业科、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及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等内设机构。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8723.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872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8.13万元,占83.2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30.00万元,占4.92%;上年结转1035.81万元,占11.87%。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8723.94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7394.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6.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9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55.11万元、其他支出(类)803.4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34.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8.63万元,项目支出6670.97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723.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8.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30.00万元,上年结转1035.81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7394.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6.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9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55.11万元、其他支出(类)803.49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20.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653.85万元增加4266.6万元,主要是因县里机构改革,2023年象山县旅游发展中心与我局合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7394.46万元,占93.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6.90万元,占3.49%;卫生健康支出(类)93.98万元,占1.18%;住房保障支出(类)155.11万元,占1.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526.9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13.02万元,增长148.71%,主要原因是县旅游发展中心并入我局,人员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7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东谷湖宾馆改制专项经费安排。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1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0.00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县非遗馆运行经费略减。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16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5.38万元,下降8.77%,主要原因是象山剧院运行经费有调整。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9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9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类活动专项安排。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3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1.00万元,下降19.1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括上级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353.1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9.02万元,增长129.1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括上级经费。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3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76.05万元,下降85.44%,主要原因是文化市场执法队人员经费纳入行政运行。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3535.1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299.56万元,增长1400.49%,主要原因是旅游板块业务预算并入。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0.00万元,下降70.00%,主要原因是亚运办经费支出渠道有调整。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4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12.78万元,增长113.65%,主要原因是包括体育发展事业费等,2022年体育活动因疫情影响较大未能如期举办,支出较少。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30.46万元,下降98.49%,主要原因是未包括省市上级体育经费。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67.2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28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上年上级经费余额结转。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9.0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1.38万元,增长411.27%,主要原因是局机关退休人员增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3.9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5.90万元,增长322.94%,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原旅游发展中心的事业人员退休人员。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5.9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3.01万元,增长86.35%,主要原因是局机关退休人员增加。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7.9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1.50万元,增长86.33%,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原旅游发展中心的事业人员退休人员。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3.3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5.73万元,增长260.13%,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行政人员增加。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9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原旅游发展中心的事业人员。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7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42万元,增长161.49%,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行政人员增加。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1.8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3.34万元,增长93.39%,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行政人员增加。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2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81万元,增长126.57%,主要原因是县旅游发展中心并入我局,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2.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3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7.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6.5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8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来客公务接待和滨海旅游招商接待等。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4.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县旅游发展中心公务接待业务合并。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0.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4辆车辆的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加油费及维修费等。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县旅游发展中心2辆车辆并入。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803.4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3.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包括省市部门上级补助经费和2022年因疫情影响体育活动未能如期举办上年余额结转入今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803.49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803.49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县实事工程支出,体育赛事经费等。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08.3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400万元,项目23个。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指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10.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11.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2.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3.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4.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5.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6.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指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18.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7.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28.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 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9.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象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