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县资规局:

史其凯代表在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县政府重视石浦港生态环境修复》已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我局主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以及对城市范围内建筑垃圾乱倾倒行为的处罚。协办提案第3点有关将石浦港“淤泥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我局第一时间积极开展处置对接,先后与太湖东海局、中国环科院董博士团队、宁波市建筑材料管理服务中心、象山县住建局墙散管理中心、象山县渔业局、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及相关行业专家等进行咨询研究,认为要对石浦港淤泥进行资源化利用,首先需对石浦港淤泥产生量、使用量、产品实际运用等数量级别及其盐度、氯离子、重金属含量等进行权威检测论证。经与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联系后,由该公司将浦港淤泥及其烧结多孔砖样本,送至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显示,石浦港淤泥符合资源化利用标准,可用于制砖、制陶等新型墙体材料。具体来说:经检测,石浦港淤泥重金属含量较低,比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工业固废的重金属含量都低。本次送检测试的烧结砖,检测结果符合GB/T13544-2011中烧结多孔砖MU101300(国家标准)要求,且内照射指标和外照射指标均未超标,无辐射危害。对石浦港淤泥中所含的氯离子,可通过添加氯离子抑制剂及陈化工艺进行处理。原大塘港淤泥、台州临海淤泥、北仑港淤泥制砖已有几十年的先进经验和应用基础,对后续我县实施淤泥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供了借鉴和参考。此外,石浦港淤泥经干化处理后,还可用于道路水稳层等资源化用途。若要将石浦港1000万方以上的淤泥进行资源化利用,因其练泥工艺以及焙烧工艺要求较高,淤泥自然淡化时间长,翻用率较差,所以需要一个至少500亩以上的堆放翻晒、陈化场地及配套淤泥上岸的驳运码头。

对提案中涉及到需要我局协办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接下来将配合相关单位持续深化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27日

(联系人:胡笑笑,联系电话:13516783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