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周镇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西周镇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3年度镇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西周镇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西周镇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科室

决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西周镇园区人才公寓

城乡建设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象山县西周镇总体规划修编(2012-2030)》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26年

二、工作要求

(一)对列入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各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二)本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西周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