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481/2023-15134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司法

成文日期

2023-04-12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来 源

县司法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函〔2023〕21号

关于举办全县“我的调解故事,我来讲”调解技能大比武的通知

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组织:

为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贯彻落实好《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决定举办“我的调解故事,我来讲”调解技能大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本次活动旨在引领全县调解人员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调解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全方位展示新时代调解员队伍形象,生动宣传调解工作,推动全社会更加广泛知晓和认可调解的重要性,扩大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参赛对象

从事或者协助调解工作的专(兼)职调解员、调解工作志愿者、司法所工作人员(包括司法协理员)等。

三、参赛形式

参赛作品要紧紧围绕新时期调解员的工作风采、经验做法或心路历程,以及调解中最成功、最难忘、最精彩的事件展开。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演讲、朗诵、小品、短剧等,可由调解员本人或他人进行,也可由多人进行,但须符合参赛对象条件。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

四、活动流程

(一)报送。各镇乡(街道)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择优选拔,至少报送1组作品参加初赛;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酌情报送参赛作品。请于4月21日前填写并报送参赛报名表(见附件)。

(二)比赛。4月下旬组织比赛(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通过专家评分,决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如参赛作品为演讲、朗诵等形式,须配有PPT或视频背景)。最终筛选1至2组作品参加市级比赛。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本次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积极动员调解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人民调解组织、社会调解组织、律师调解组织等)参赛,深入挖掘有代表性的调解人物和调解故事,形成一批具有典型性的优秀调解作品。


附件:“我的调解故事,我来讲”调解技能大比武活动报名表附件.doc




象山县司法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