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4401/2023-150926
人事任免
2023-04-13
鹤浦镇
主动公开
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聘任:
郑博同志为城镇发展专员[正科(股)级];
施凯同志为平安法治专员[副科(股)级];
芦利君同志为综合信息指挥专员[副科(股)级]、社会事务岗(兼);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2月3日镇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之日起计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
中共鹤浦镇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