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83422293/2023-15131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文化

成文日期

2023-04-19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来 源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文〔2023〕8号

关于下达2023年象山县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局属相关单位群众文化品牌活动、文艺精品创作、文化走亲等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同时做好基层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提升“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服务效益。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文教〔2022〕1274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宁波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补助资金的通知》(甬财文教〔2023〕102号)文件精神,现将189.5万元一般项目资金、31.4万元“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33万元“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专项资金进行下达(详见附件)。

各单位收款后做“财政拨款收入”入账。来源为甬财文教〔2022〕1274号的资金,功能科目列报“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来源为甬财文教〔2023〕102号的资金,功能科目列报“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请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象山县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docx



象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象山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