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县教育局:

由我局协办的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号《关于后疫情现状下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贵局参考: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规,自始至终重视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食堂软硬件改造提升。通过连续7年改造提升,全县学校幼儿园均实现布局规范、设施设备齐全,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全部达B级以上,智能“阳光厨房”实现全覆盖,学生家长可以通过“阳光厨房”实时了解餐食制作过程。二是加强对食材供应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配送公司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和食材原料抽检,应用“浙食链”系统,严把原料采购关,完善大宗食品进销货制度, 从源头上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开展集中检查。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对校园及周边餐饮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和食品安全抽检,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家长代表、乡镇(街道)食安办等群体参与,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通过“众食安”企业端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八大电子台账填报,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尤其在当前甲流、诺如等病毒高发阶段,以问题导向主动作为,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单位、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材配送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结合“减糖、减盐、减油”等健康营养指导工作,为全县师生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黄星忠;联系电话:13567879989,56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