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72-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由我局协办的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72-1号提案《关于规范露营推动全域旅游提档升级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供贵局参考。

为科学规范露营产业,助推我县全域旅游提档升级,我局一方面制定行为规范,明确整治重点。结合我县露营服务行业特点,制定发放《关于规范露营服务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各露营经营者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加强巡查执法,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我县露营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另一方面畅通维权渠道,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及时发现和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诉必果”;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发布消费提示、在露营经营场所张贴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社会氛围;持续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推动露营基地等消费场所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通过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放心消费在浙江”象山金名片。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虞晓益,联系电话:65763830、1350668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