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锚定全省法治建设县(市、区)第一梯队目标任务,立足系统思维和上游思维,以更高站位、更高视野准确把握理念先行与探索实践,打破路径依赖,狠抓唯实惟先,为我县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提供法治“金钥匙”。
一、聚力破题起势,以“变革重塑”打造法治“新标杆”
一是重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以“一察三评”执法监督机制为依托,在县级层面由县司法局负责县域范围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县综执局负责涉及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协调工作,在镇级层面依托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建立“司法行政部门+综合执法部门+镇乡(街道)司法所”分级监督事项清单,区分个案监督、专项监督、重点领域监督等情形,建立数字化执法监督处置闭环机制,加强司法所人员、派驻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监督员培训指导。
二是探索“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根据“尊、学、守、用、评”流程体系搭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评法护法、执法司法等模块,探索“村官说法”数字化应用,集成“线上宣、线上办、线上督”功能,打通系统壁垒全面归集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领域数据,推动应用作为乡村法治建设动态窗口展示平台,实现系统性、综合性和可视性治理的有机统一。
三是加强重点项目法律预警。围绕2023年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分析重点改革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涉法事项,结合法律风险防范和解决路径组织法律顾问团队落实专业研讨、意见出具。针对拆迁、拆违工作共性法律问题,制定“双拆”工作指导规范,重构执法办案流程,加强执法人员实务指导。创新实施公共法律服务点进驻重点项目,整合律师、公证、调解等资源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法律服务,强化行政争议化解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
四是摸索法治队伍“一员多能、多员合一”模式。坚持“一员多能、多员合一”原则,探索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法治督察员身份兼容工作机制,明确“三员合一”队伍的职能、选任及管理。加强与法院对接协作,联合建立业务培训、结对联络、服务保障、激励奖惩机制,推动“三员合一”人员承担社会责任,提高纠纷调处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二、聚焦重点提升,以“稳进提质”做优共富“增长极”
一是迭代行政决策后评估系统。加强行政决策风险防范,事先推行县政府、县级部门、镇乡(街道)三级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事中以重大行政决策色域化管理强化动态指引、实时跟进,事后运用行政决策后评估系统实现闭环管控、效果评估,打通建档、管理、执行、评估全过程。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应用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提高系统应用率。
二是健全行政复议监督员制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健全行政复议监督员制度,优化和改进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做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府院联席互动,完善受案通报、定期研讨机制,全力提升分析预警实效。
三是深化“村官说法”全覆盖工作。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持续擦亮“村官说法”品牌,推动全县386个村社全覆盖。借助“村民说事”线上平台拓展“村官说法”线上法治板块,集成“线上宣、线上问、线上督”功能体系,以数字赋能实现乡村治理精准化。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总结,持续抓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2023年计划设立县级以上公民法治素养监测点3个,新建省级民主法治村10个、市级120个。
四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律师与企业家代表座谈交流,建立外聘法律顾问扶持政策,争取设立宁波市律师协会象山分会。坚持集约化发展道路,通过对外引进等方式争取打造15人以上综合强所1家,其他以职业化、差异化为导向建立精品律所。加强公职律师培育,推行完善公职律师共享机制,鼓励参与政府法律顾问、纠纷调解、窗口值班、“1+1”法律援助等工作。
三、聚能夯基固本,以“扩面提标”抓实惠民“发力点”
一是推进法律服务集成改革。推动镇乡(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站所合一”建设,在镇综治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建立全套制度流程上墙,实现群众进门、法律解难。组建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为一体的法律团队,全面铺开“法律茶座”、“法律集市”创建,引导群众知法、用法、守法。实施“象海图强、法助共富”专项行动,从海洋及岸线保护、渔民创收、渔文化发展等方面法治元素入手,打造具有象山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
二是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府院互动协作,协同发挥共享法庭作用,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分层分类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名师带徒”切实发挥传帮带作用。抓好特色调解品牌提炼,深挖石浦、鹤浦、高塘等区域的“海上枫桥”经验,发挥品牌集群叠加效应,2023年争创省级金牌调解室1家、市级品牌调解室2家。
三是全面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全面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等辩护权利,有效扩大援助范围、探索多元模式、加强工作衔接,提升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建立“月抽查、年评查”的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以结果通报、加强奖惩等方式倒逼案件办理质量提升。
四是实现公证业务发展突破。推动县公证处与市属公证处开展结对帮扶,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行机制、拓展业务渠道、提升服务质效等系列措施,实现优势互补、均衡发展。适应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业态模式创新等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全面推广“公证E通”系统,提供在线金融赋强、知识产权溯源、存证取证等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