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示范推进
东部海岸带中心城区段片区列入全市首批11个示范片区先行启动整治。我县从投融资、拆迁规模、房地产去化、资金平衡等维度对示范片区整治实施方案进行多轮研讨分析,研究确定实施项目数量、项目总投资额等。片区内已完成“非粮化”整改75亩、验收垦造耕地153亩、修复还绿废弃矿山2个,低效用地再开发再利用89亩。通过项目谋划、包装,结合部分项目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保障等可预见因素,我县同包括农发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对接合作,推动建立“资本金+专项债券+配套市场化融资”的组合融资模式。为提高融资额度,突破银行对单一主体授信规模限制,融资项目计划分五期实施,目前一期、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基本编制完成。
(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1.加快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积极落实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做好指标传导,形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性成果并通过专家、部门联审,完成两轮成果意见征求。
2.扎实开展控规动态维护,结合一季度用地出让计划和乡镇、产业平台实际需求,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完成9个控规修编(局调),为项目实施提供法定依据,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3.统筹推进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塑造高标准滨海城市风貌,组织召开县规储会,审议通过人民广场区块实施性城市设计、大目湾新城青创园方案设计等4个项目。人民广场区块城市设计方案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线上评选,一等奖方案“山海之城”先后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规储会和市规委会审议。
(三)自然资源要素统筹保障
4.加大重大项目保障力度,建立用地报批动态项目库,经年度用地计划排摸,2023年全县共有用地需求12416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0443亩。通过重点项目包装谋划,已争取到2023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906亩,其中市统筹指标1492亩,占全大市总量的34%,白仙山水库新建工程、石浦镇海洋科技园地块等9个项目列入2023年市重点项目清单,计划指标、项目总数均列全市第一,实现指标保障“开门红”。定影公路、S202省道新丰路延伸段、G527岳井洋大桥象山段等3个单独选址项目已报省厅审查。
5.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土地效益大提升攻坚行动为主线,梳理09-19年全县批而未供土地924宗5922亩,纳入2023年供应计划36宗1210亩。一季度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12亩,处置闲置土地272亩,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217亩,分别占年度预下达任务的27.5%、27.2%、17.4%。
6.高效推进土地征收,制定年度征地计划,完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启动3个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并发布征地预公告;顺利完成市域铁路全线33个村现状调查、补偿安置公告张贴,预计4月底全面完成征地任务。推进村留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回购茅洋乡溪东村、丹东街道上余村留地指标132亩。
7.加快年度储备供应计划落地,完成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及三年滚动计划(2023-2025)编制。全年计划供地4000亩以上,目前已供应各类土地926亩。
(四)生态保护与修复扎实推进。
8.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实行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同县财政局联合出台《象山县耕地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耕地保护资金使用管理。积极开展“千亩方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完成4个千亩方项目县级验收。加强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自去年9月县级耕地占补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统筹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全县农转用报批项目涉及耕地面积401亩,累计收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1.11亿元。
9.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完成西沪港、蟹钳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立项和初设招投标。海岸带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完成初稿编制和部门意见征求,规划中新增生态控制区,重新划定海洋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面积较上版规划增加600余平方公里,突出功能区兼容性,有效提高海域开发利用率。构建新型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分区体系,完成象山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10.全力争创国家森林城市,积极推进千万亩森林质量提升,完成森林抚育面积4500亩,占年度任务39%;植树节期间全县累计开展义务植树活动25场次,参与规模超3000人次,种植各类树种1.05万株。积极开展黄避岙乡、东陈乡2个省级森林城镇申报创建。
(五)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11.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材料,15个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审材料取消施工图蓝图,规划报批费用节省50%以上,4个项目通过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备案制快速审批。
1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季度办理不动产登记13127件,同比增长7.8%;不动产智治应用场景上线,不动产权属查询、商品房(二手房)转移登记等高频事项均实现线上自助办理,线上办理量达6167件次,占办件总量的50.7%。持续推广不动产登记进银行、中介、法院,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五合一”模式,完成“不动产登记+税收+公证”线上办理6件、“带抵转移”组合登记20件。
13.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县级海上“两山合作社”资源资产库建设基本成形,细化完善海域、湿地模块数据,计划新增码头、岸线等专题数据;初步建立国有自然资源储备库及生态资源资产“一张图”,核查土地、矿产、森林、水、海洋、湿地、草地等七大自然资源图斑19.8万个。完成林权试点扫尾工作,水流资源确权上报5个水库40条河流,超额完成确权任务。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改革
1.强化顶层设计传导,严格按照市级节点要求,稳步推进县级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深化完善《象山东部海岸带中心城区段片区方案》,按照“专项规划-片区策划-单元方案”三级整治规划传导体系,率先推动试点片区内详细规划全覆盖。结合全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部署,推进石浦跨乡镇综合整治规划实施方案申报,全力争取环石浦港区域省级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2.推进部门多跨协同,建立全域整治考核监管机制和评价体系,尽快成立改革专班进行实体化运作。建立以整治片区(单元)为单位的综合开发模式,指导各地尽快成立国资国企为主,社会化资本参与的多类型整治实施主体,凝聚多方合力,统筹片区综合开发。深度融合全域整治与工业“腾笼换鸟”、城中村整治、“两非整治”等工作,完善土地供应、指标流转、存量建设用地提质增效等政策,建立生态保护修复激励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渠道筹措整治资金,确保城乡、各类主体和人民利益共创共享。
3.加快东部海岸带中心城区段示范片区单元整治,推动重点区块城市更新、零散工业用地腾退、建设用地复垦等整治项目,谋划一批“精品工程”“样板工程”,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工作纵深推进。
4.兼顾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在严格满足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增加“双5%”要求下,稳步扩充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有效提升耕地集中连片程度,完成东陈马岗、石浦五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验收,谋划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个;实施垦造耕地项目面积1500亩以上,垦造耕地项目新立项1000亩以上,修复治理废弃矿山5个。
(二)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5.加快完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引领、指导和管控作用,4月底前完成县级总规市级部门联审、草案公告和规划听证,并通过县规储会、县人大常委会和市规委会审议,力争6月底前上报并获省政府批复。
6.全面启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级技术要求深化县级总规传导,推动各项征求意见及协调会议进一步完善乡镇级总规,按照省市节点要求完成规划报批工作。
7.有序推进控规修编和局调,以强化全域全要素详细规划管控为目标,先行启动经济开发区、象保合作区、浙台经贸区、影视产业园等产业平台建设边界差异化较大地区的控规修编。
8.谋划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结合道路交通组织、防洪排涝等专项研究,进一步巩固深化人民广场区块城市设计成果,确保设计方案顺利结题。启动中心城区大碶头片、南部新城TOD东片区实施性城市设计,充分结合区块未来发展趋势和需求,明确管控要求、实施路径和量化清单,落实管控要素和指标,统筹安排开发建设时序,有效提升城市风貌品质和综合承载能力。
(三)强化用地用海用矿要素保障
9.强化重大项目指标保障,着力提高项目层级,对于政策性基金项目、省市县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谋深谋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统筹、调剂,通过单独选址、盘活存量奖励、省重大产业奖励等措施全力争取各类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全县重大产业项目,健全完善重大项目用地报批的跟踪督办和通报制度、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力争全年2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700亩以上。
10.做好用海用矿需求保障,探索“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模式。重点做好重大用海项目保障,计划全年码头出让3个。深化海域立体分层确权,北欧鲑鱼陆基养殖项目通过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后拟对海底电缆管道实施分层设权。规范矿地出让,推进爵溪地厂村、涂茨横山等5个矿地综合利用项目,预计产生石料1.19万吨、出让收益35.55亿元,完成石料矿山数字化建设4家。
11.推动供地计划有序执行,启动2024-2026年度经营性用地三年滚动计划编制谋划及年中储备供应计划调整工作,落实做地进度周报制度,做好新一轮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
(四)谋划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12.开展盐沼、红树林、淤泥质光滩、无居民海岛植被和海域水体等五类生态系统分布调查,形成蓝碳生态系统基础调查报告;根据“三区三线”成果,编制象山县海岸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启动韭山列岛、渔山列岛、清风寨、南田岛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监测样地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积极开展南田岛、高塘岛、檀头山岛和花岙岛“一岛一功能”谋划,尽快启动规划研究工作,争取列入宁波海域海岛发展战略规划。
13.合理开发和保护自然岸线,严格保护象山港南岸和三门湾北岸等区域的滩涂资源,加大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深度广度,科学推进高涂浅滩互花米草治理。按自然资源部时序安排加快推进宁波市(象山)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动工实施,全年计划完成项目互花米草治理面积1000公顷,设置海洋生态调查监测点20个。
14.加快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核查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审批、规划依据、违法违规用岛查处等情况,编制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对纳入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清单的用岛活动开展生态评估,形成生态评估报告、修复方案,明确处置建议措施并组织专家评审。
15.加快用海项目整改,长大涂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已完成规划审查、部门征求意见、海籍调查、现场勘查、政策处理等工作。中广核风电项目按照省里要求需进行用海出让,根据县里指示先进行用海变更,待施工完成后按出让程序整改,计划8月前补充完善审批程序,提交整改报告完成销号。
(五)深化“两长制”建设
16.田长制:根据省厅对“田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广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控制耕地“非粮化”,建立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制度,实行县、乡两级田长的责任田块模式,推动田长制建设纵深发展。构建耕地“人防+技防”保护体系,落实“人地对应”“塔田对应”,县域范围内已安装高位铁塔探头207个并全部接入“耕地智保”场景,监控范围覆盖耕地90%以上。下步将抓紧耕地占补有偿使用数据库和耕地进出平衡数据库建设,推进耕地占补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统筹管理落地见效。
17.林长制:全面贯彻落实象山县总林长令,持续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努力实现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转变。健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等,研究制定“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等具体举措,强化林长巡林,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推进林长制数字化场景应用及“一长两员”“一林一警”网格化管理制度建设落地。开展2023年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全面加强森林防火,严格执行森林禁火令,强化火源管控,尤其重大节假日期间对重要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力争实现全年“零火情”。推行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三年绩效承包机制,力争2023-2025年实现乡镇疫点、发生面积、病死树数量“三下降”。
(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创建
18.继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命名,并对照评价指标,进一步完善相关申报材料。继续营造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氛围。
19.继续推进关注森林系列创建工作,2023年计划创成省级森林城镇2个,申报省级森林城镇1个,建成省级“一村万树”示范村2个、省市级生态文化基地2个。
20.继续推进千万亩森林质量提升。制定下发《关于下达2023年森林象山国土绿化行动建设任务的通知》,针对重要区域地段,通过人工综合抚育措施,全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争取5月底完成省林业空间管理平台上图,11月底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小班外业作业质量检查、县级自查等各项工作,全年争取完成战略储备林、美丽生态廊道等森林抚育面积11600亩。
(七)打好土地效益大提升攻坚硬仗
21.全面实施土地效益大提升专项攻坚行动,联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平台)形成合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力消化盘活“五未”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价值,力争全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500亩,盘活“供而未用”土地1000亩、“用而未尽”土地1000亩,整治提升城区临建商贸设施7个。
(八)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22.结合象山实际,制订入市试点工作方案,加快启动村庄规划编制,抓紧完成新一轮基准地价的公布实施,为深化入市试点提供价值参考,同时选择条件成熟、有入市意愿的地块先行先试。
(九)做好亚帆赛海洋服务保障
23.根据省厅第19届亚帆赛海洋预报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和宁波市实施方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承担海况视频监控建设、海洋数值预报系统建设、海洋预警产品专题服务系统建设和船舶现场监测与应急保障等任务。下步将对接亚组委,明确服务产品发布平台、数值等具体要求,协调赛事海域赤潮灾害应急处置相关物资准备,加强技术人员培训,配合做好赛事封闭期间人员派驻、生活物资等保障。计划今年春季(5月)和夏季(8月)各开展1次海洋生态本底监测。做好赛事监测船舶调度准备,用于赛事预报设备维护、维修、监测以及发生赤潮灾害后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