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02796/2023-15146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成文日期

2023-04-20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来 源

县应急管理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安委会〔2023〕2号

象山县生产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通知

各镇乡街道、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全县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刻吸取金华武义“4·17”、北京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全县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火灾防控能力,推动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在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违规设置办公和居住场所、违法建筑、违规动火、危化品管理、消防设施管理、疏散逃生和消防演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工业企业违法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租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无证电气焊、违规动火、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等违规行为;涉及油漆使用等危化品使用企业重点整治使用场所防火防爆、监测预警、通风设备、警示标识不落实,储存场所危化品混放、超量存放、防爆防泄露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医疗机构危化品管理,医疗废弃物的违规堆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车道占用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要按照《关于聚焦六个重点巩固提升全市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通知》(甬消安委〔2023〕1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一厂多租”企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安委办〔2023〕13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隐患集中区域开展督导检查。县、乡镇两级消防专安委办要切实发挥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强化火灾研判预警,定期分析并通报属地消防安全形势,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全面落实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等制度,实施问题“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全过程闭环管控,压实压紧各方安全责任。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乡镇工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小微企业园等重点区域里火灾危险性较高的传统行业(纺织、塑料、木加工、家电制造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二)坚决落实问题闭环整改

各镇乡(街道)、部门要深入细致开展排查工作,逐家填写《象山县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火灾隐患排查表》(附件2),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形成《象山县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附件3)实行表格式管理,同时在宁波市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系统里输入并完成闭环整改。

(三)切实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各镇乡(街道)、部门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要综合采取约谈责任人、关停整顿、行政处罚等刚性措施,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对经告知后拒不整改的经营户,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一律限期拆除,“三改一拆”办、经信、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持续推进违法建筑联合整治,实现存量违建“应拆尽拆”,新增违建“露头就打”,拆后复建“顶格处理”。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县级挂牌督办,对隐患突出、整改难度较大的提请市级挂牌督办。

(四)全面压实各级工作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工业在线和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各企业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要深化产业工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将“一厂多租”企业出租人和承租人、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作为重点培训对象,确保员工熟悉本单位和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要加强通报警示,发生有影响火灾后,要第一时间组织乡镇(街道)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事故警示会,实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五)着力加强基层防控基础建设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4月4日全市应急消防基层基础提升推进会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六大体系,提升六大能力,切实提升基层末端应急消防管理水平。要持续加大投入,完善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结合“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进制造业全域治理,通过环保整治,“亩均效益”综合评价,银行保险业参与治理等手段,不断挤压“低小散乱污”企业生存空间,推动各地小散企业进园区,逐步整治淘汰、改造提升。要鼓励企业运用智慧用电、智能燃气、自动除尘等技术手段从生产工艺上降低火灾风险,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县长吴志辉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镇乡(街道)、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实行分片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尤其对告知后仍不愿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和打击。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镇乡(街道)、部门于每月25日前向县火灾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上报《象山县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火灾隐患整治进度统计表》(附件4),本次整治实行表格式动态管理,逐步实现隐患“清零”。2023年6月28日前上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邵锦钢 18768518777)。


附件:

                    1.象山县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象山县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火灾隐患排查表

                     3.象山县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

                     4.象山县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火灾隐患整治进度统计表


                    附件1 象山县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伙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doc

                    附件2 象山县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火灾隐患排查表 .doc

                    附件3 象山县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doc

                    附加4 象山县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火灾隐患整治进度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