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6985922 /2023-152766
部门文件
县级政策
农业、畜牧业、渔业
2023-05-08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
通知
主动公开
象农发〔2023〕2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粮食生产技术水平,提升粮食种植产量和效益,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和安全。根据《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开展2023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的通知》(甬农技〔202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象山县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稳粮增收、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目标,以加快推进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主平台,依靠科技和模式创新,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粮食高产高效示范基地,促进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挖掘增产潜力,不断提高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产出效益,促进粮食生产绿色发展,推进“藏粮于技”落地。 二、主要任务 2023年计划创建粮食绿色优质高产高效示范基地30个,其中市级示范基地13个、县级示范基地17个。 1.水稻高产高效示范。全县计划建立19个水稻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其中市级基地5个,分别是早稻1个、单季晚稻4个;县级基地14个,分别是早稻1个、连作晚稻1个、单季晚稻12个。要求每个示范基地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统一采用我县主推的高产品种和配套高产栽培技术,单产水平居全县先进水平。 2.优质稻米示范基地。全县计划建立6个优质稻米示范基地,其中市级示范基地4个、县级示范基地2个,要求每个示范基地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统一采用我县主推的优质品种和配套生态栽培技术,发挥品牌示范带动作用。 3.旱粮示范基地。全县计划建立4个旱粮示范基地,其中市级基地3个,分别是小麦1个、马铃薯1个、大豆1个;县级马铃薯基地1个。要求每个示范基地集中连片种植,马铃薯生产规模50亩以上,小麦、大豆生产规模100亩以上,统一采用我县主推的优质品种和高产栽培技术,发挥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4.油菜示范基地。全县计划建立1个市级油菜示范基地,要求示范基地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统一采用我县主推的高产“双低”油菜品种和轻简化栽培技术,发挥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三、技术措施 1.主导品种。示范基地要求品种统一布局,早稻品种主推甬籼69、甬籼15、舜达135等;晚稻高产品种主推甬优12、甬优1540、甬优7860、甬优540、甬优1538、浙优21等;优质稻米品种主推甬优15、中浙优8号等;旱粮品种主推扬麦27、扬麦23、象薯1号等;油菜品种主推越优1401、越优1203、浙油50等。 2.主推技术。示范基地要求开展标准化生产,主推水稻“两壮两高”栽培、叠盘催芽育秧、轻简化栽培、精确定量栽培、挖丰产沟、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全程机械化生产等技术,其中水稻绿色防控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四、奖励政策 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综合考评合格后,给予奖励市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3万元/个,县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1万元/个;考评未通过的示范基地不予奖励。同时设立水稻高产突破奖,对示范基地产量水平前三名的给予额外奖励,单产突破750公斤/亩的奖励1万元,单产突破850公斤/亩的奖励2万元,单产突破900公斤/亩的奖励3万元,单产突破1000公斤/亩的奖励5万元,不累进奖励。 五、工作要求 1.科学选点。示范基地应按照“基础条件较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原则,进行科学选址和落实主体,原则上要求每个镇乡、街道都要落实1个以上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 2.申报备案。申报参加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的粮食生产主体,须填写《象山县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申报表》(附件1),由各镇乡、街道审核确定后于5月10日前上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建档管理。要求各示范基地有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农技人员专门指导,树立示范基地标牌(具体格式见附件2)。示范基地验收前各镇乡、街道将相关田间生产记录档案(附件3)提交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4.技术指导。各镇乡、街道要加强示范基地技术指导,责任农技员在生产季节内每个月开展基地指导1次以上,把示范基地建设成为新技术、新品种的科研示范基地,打造成为优良品种、适新技术的展示窗口。 5.评估验收。各镇乡、街道须在作物收获前15天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产量验收,并根据高产高效创建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评。 联系人:胡亮,联系电话:0574-65652635 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象山县财政局 2023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