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精神,科学、高效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确保“不死人、少伤人”,根据《浙江省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五停”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县防汛防台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五停启动条件
象山县辖区内即将或已经大面积遭受台风、暴雨、洪涝等极端灾害性天气影响,全县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
二、五停实施对象
(一)停止户外集体活动
陆地、水上等户外举办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旅游体育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促销活动等。
(二)停工
陆上在建工程(包含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海上在建工程和企业生产(包括修造船)等。
(三)停课
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成人学校、培训机构等。
(四)停业
渔船作业、码头装卸、养殖业、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和其他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娱乐、交易、公园等场所。
(五)停运
陆上公共交通、水上客渡运、海上运输等。
(六)其他
一般情形下,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单位不在“五停”范围之列;渔船回港避风和上级直管的交通运输停运首先执行上级指示。
三、五停工作实施
(一)实施程序
1.组建专班。县防汛防台一办十一组同为“五停”工作专班。
2.会商研判。五停工作专班组织会商研判,确定“五停”工作实施方案。
3.五停签发。县防指根据实施方案下发指挥长令,实施“五停”措施(见下)。
4.五停执行。“五停”涉及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指挥长令后,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制定的“五停”工作机制,监督、指导属地镇乡(街道)、各园区落实“五停”工作。各镇乡(街道)、各园区组织实施好本辖区内各行各业“五停”工作。各业主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五停”要求做好“五停”工作。
5.五停宣传。宣传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县防指关于“五停”工作和防汛防台内容,“五停”涉及部门通过本单位官方途径转载“五停”工作内容。
6.五停反馈。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乡(街道)和各园区按规定时间要求将五停落实情况报告县防指。
(二)五停措施
1.Ⅳ级应急响应。五停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向各自行业单位发布预警提醒,要求业主单位做好“五停”工作准备。停业:渔船停止作业,按上级要求回港或到安全水域避风。海岛景区关闭,游客返回。停工:海上在建工程停工,设施加固,人员撤离。
2.Ⅲ级应急响应。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关停或延期举办风险较大的户外集体活动。停工:全县所有陆上在建工程、危矿企业、工贸企业做好停工准备,船只修造、高空作业和危险区域等作业人员停止施工。停业:视情关停高风险性旅游项目。涉海涉水景区关停,水上客渡运视风力关停,运输(作业)船视风力情况转移至安全区,塘外养殖人员撤离。
3.Ⅱ级应急响应。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关停或延期举办各类户外集体活动。停工:全县所有陆上在建工程一律停工;涉高温熔融企业停炉;室外作业、检修作业;存在遇水等极端天气致灾危害的危化企业、工矿企业、工贸企业停工;其他危矿企业、工贸企业等视情停工。停业: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地下营业场所停业,其他各类场所视情关停。塘内养殖人员撤离。停运:水上客渡运停运。运输船转移至安全避风港,码头停止装卸作业。视情停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班车、包车、山区公交线路,城区公交线路必要时采取停班、停线等措施。交通与教育、住建等部门要提前会商,保证停运线路上的学校停课后和建筑工地的运力保障。
4.Ⅰ级应急响应
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关停或延期举办各类户外集体活动。停工:全县所有企业一律停产。停课: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成人学校、培训机构等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停课。停业: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和其他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等场所按要求进行关停。停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班车、包车、山区公交线路停运,城区公交线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班、停线、临时接驳等措施。如有特殊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做好运力保障。
五、五停工作恢复
(一)恢复程序
1.恢复条件。应急响应等级调整至Ⅲ级以下(包含)。
2.恢复签发。县防指发布“五复”指令,五停涉及行业部门根据指令负责向各自行业发布恢复通知。
3.恢复执行。“五停”涉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五复”,各镇乡(街道)和园区管委会组织做好“五复”工作。各行各业根据通知内容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二)恢复内容
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应急响应结束,确认场地活动安全后,恢复正常户外集体活动。停工: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以下(包含),企业在做好安全检查的前提下视情况复产;应急响应结束后,全面复工复产。停课: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以下(包含),教育部门制定复课方案,视情组织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成人学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正常有序开课;应急响应结束后,正常上课。停业:调整至Ⅲ级以下(包含),除高风险营业场所外视情复业,响应解除后正常营业。码头装卸视情复业,响应解除后正常作业。渔船响应解除后出海。养殖人员响应解除后返回作业。停运:调整至Ⅲ级以下(包含),客渡运船舶、客运班车、包车、山区公交线路,城区公交线路视情恢复正常运行,运输船和其它各类公共交通可在响应解除后恢复正常运行。
2023年5月16日
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