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李军财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县装修大件垃圾收运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建议》已收悉,根据我局管理职能和工作实际,结合住建部门的意见,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一直高度重视装修(大件)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尤其在终端处置资源化利用方面,走在全大市的前列。为进一步推动装修(大件)垃圾收运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我们将在以下三方面作进一步的努力和提升。

一、切实完善收运处置体系。我们一直积极谋划装修(大件)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事宜,尤其近两年来更将该项工作作为重要课题予以研究推进。今年,我们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生活垃圾分类“两点一房”建设,提升改造一批装修(大件)垃圾源头投放归集设施;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一支规范化、智能化的收运车队,进一步推进我县装修(大件)垃圾预约收运工作。同时,根据工作推进需要,将在适当时机,引入社会资本在石浦谋划建设一个装修(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与象山创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形成一南一北、辐射全域的格局,统筹推进全县装修(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县的收运处置体系。

二、继续完善监管执法机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和标准,严格源头把控,进一步落实装修(大件)垃圾收运车辆行政许可措施,不断规范收运主体行为。同时,我们将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加大对装修(大件)垃圾非法收运、倾倒、填埋、转移等相关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三、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通过市场调研,结合我县实际,对装修(大件)垃圾实行计量收费。出台我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立对装修(大件)垃圾末端处置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合理补偿机制。同时,根据市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的若干意见》,以及市住建局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配套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应用推广工作,如政府性投资项目在设计、图审等阶段,需作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专业设计及图审,明确建筑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的比例,等等,通过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不断提升我县装修(大件)垃圾收运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以上是我们对第11号建议的回复,如有不当之处,恳请批评指正,也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谢谢!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0日

(联系人:李挺,联系电话:13858389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