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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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自然资规函〔2023〕2号

尊敬的郑江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8号提案《关于整治城区毁林种菜(养殖)恢复生态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结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的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生态保护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接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踏勘、无人机巡航、走访调查、查阅档案,并征求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意见,重点排摸东谷湖景区及沙地岗周边山林及耕地开垦种植(养殖)情况。

根据林地、二调、三调等基础数据,结合无人机航拍影像,发现东谷湖景区及沙地岗周边种植(养殖)地段涉及地类不一,部分为林地,部分为耕地、园地、草地,部分为建设用地,权属部分为村集体所有,部分为村民自留地。根据1975年森林调查资料显示,东谷湖景区及沙地岗周边种植(养殖)地段为开垦山地、林地、农地,上世纪70年代群众为规避征收农业税,将山上所有开垦地、农地都划归为林地。上世纪末,开垦地和农田大部分都被弃耕弃种,经过人工种植(义务植树)和自然生长,基本形成阔叶林和灌木林。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绿色自然农产品的追崇和居民休闲健身的兴起,越来越多村民、退休人员、外来人员等进行开垦种植(养殖),山林不断遭到蚕食。

近些年,针对中心城区周边山林开垦种植(养殖)情况,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开展综合治理。县住建局早在2005年就已编制《象山凤跃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划涵盖城区北边连片区域2176亩山体。目前,凤跃山绿道公园已进场施工,将以绿道为主线,全面推进沿线环境整治,重点打造东寺、西寺、友好公园3大节点景观。全面谋划东谷湖片区(已委托方案设计),通过整体统筹,充分开发利用东谷湖内遗留及存量土地,创建塔山文化集市,形成可持续运营发展、统一管理的景区。2021年,县绿化委员会和我局联合发文开展“清洁山体”专项行动,以清洁山体为主,以丹东、丹西中心城区周边山体区域为整治重点,兼顾各镇乡(街道)中心镇周边区域及重要交通干线两侧山体,对周边区域存在的毁林开垦、田园荒芜杂乱、无序种植、乱搭乱建及景观风貌不佳等问题现象,开展生态环境卫生治理。今年我局还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在中心城区周边山体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修复山体森林植被。

由于涉及范围广、历时长、权属复杂,并缺乏长效监管措施,中心城区山林仍不断被开垦蚕食。为有效抑制林地蚕食趋势、保护森林资源、美化城区环境,根据中心城区周边山林开垦种植(养殖)情况,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意见,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将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是分类处置,做好有序引导。属地政府和所涉村集体将结合林地流转、征租用、集体收回、公益林资金补偿等多种途径,做好土地政策处理,引导非权属所有者种植群众退出种植,做好地块落实和组织实施;对权属所有者种植村民,搞好布点和服务,统一搭建与景观相适应的生产管理用房。

二是循序渐进,推进退耕还林。在租赁地块先行试点,由县住建局负责,根据《凤跃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区别不同区域地块功能,开展各具特色的绿化造林(退耕还林)工作。逐年开展土地流转和退耕还林,做到长短结合、渐进过度,最终形成与总体规划功能相适应的森林公园景色。

三是加大整治,严打非法行为。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为契机,加强对毁林种菜(养殖)的联合执法检查,会同属地政府执法队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伍,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整治棚屋及其他非法建筑,清理篱笆、彩旗、垃圾等废弃物。重点对城区周边已成林山地或坡度在25度以上的林地予以严格保护,禁止开垦,对新增毁林开垦等破坏林地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严肃查处。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会同县城投集团、属地政府在公园、绿地建设过程中设立爱护生态环境、禁止破坏山体等相关内容的宣传告示牌,并公开举报电话,让群众参与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对周边市民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对新增毁林种菜(养殖)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谢金飞,联系电话:0574-8952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