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吴阿刚等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白坟头公墓区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综合协办单位意见,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白凤头公墓区坐落于丹东街道欢乐家园东首的白坟山山脚,墓区现有公墓9000多座,从墓区建设起由个人进行建设管理,法人为李伟明。

二、存在问题

由于墓区进出道路两边均为工厂和垃圾回收公司,对于道路的扩展存在较大困难,且垃圾回收公司有占用道路两旁绿化带的现象,对道路通行造成影响,特别是清明期间人流量较多的情况下更加明显。我街道为解决这一情况,每年清明期间都派出大量人员来维持交通秩序,尽量保障通行顺畅和安全。针对停车问题,由于公墓区前场地均为各村农保田,不允许硬化,故停车条件较为落后。造成以上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用地性质及审批问题,白凤头墓地自2007年营业以来,墓地的土地使用范围为2007年12月5日象山县墓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批复的用地15亩,此15亩用地是否由当时的县国土局审批通过已无从查证。2007年至2020年,白凤头墓地实际占地使用面积约达50亩。2010年1月5日,丹东街道办事处曾向县民政局和县政府审批扩建墓区用地38亩未获批准;2019年11月15日,丹东街道办事处曾向县民政局提出报批用地申请也未获批准。故造成目前公墓区大部分用地为违法用地。

二是经营主体问题,2022年8月25日,经象山县民政局审批,白凤头公益性墓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为李伟明。因民办性质,在管理上没有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各项制度,造成建设上、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长期以来白凤头墓地没有向入葬墓主收取管理费用,所以在基础设施投入上较为落后,造成道路、停车场、墓区引导牌、墓道等都存在一定问题。

三是建设规划问题,由于白凤头墓地多数为林地和农保田,在规划上未经同意和报批,建设上也未经过设计,导致公墓区整体较为无序。

三、工作措施

结合各位代表建议及我街道工作实际,针对以上情况,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抓紧落实用地报批,针对墓地区域内违法用地情况,我街道将陆续向县民政局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用地审批,使白凤头公墓区用地合法化。同时认真履职尽责,主动加强与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街道墓地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符合使用条件的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及时依法依规上报进行审批。

二是切实加强部门协调,对于进出道路扩展硬化,我街道与县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联动协调,进行可行性研究。针对清明期间的道路通行问题,我街道将与交警大队、综合执法等部门协调,清明期间加强执勤和疏导,确保道路通畅。针对墓地管理建设不规范问题,由执法部门出面督促整改。

三是严格强化管理督查,制定街道公墓建设和服务管理质量提升方案,找准差距,推动公墓建设改造提升、管理提质增效、服务优化升级。督促公墓管理方加强管理,我街道将加大监督墓区公墓登记、引导牌建设、绿化修剪、停车场维护、管理费用收取、日常管理等工作力度。

下步,街道将进一步强化墓地安全管理,提前研判清明祭扫形势,完善各种预案,确保祭扫安全有序;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流程,努力把百姓的“伤心事”办得安心、贴心、不堵心。

衷心感谢您对丹东街道公墓区建设和维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