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文体艺术和新闻出版界: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丧葬过程中加强环保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130号)已转我局办理,提案内容实在、针对性强、建议中肯,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联合协办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现针对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推行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是保护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也是殡葬改革发展的方向。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关心下,象山县积极推动生态墓葬、文明祭扫等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近年来,我县一直把文明殡葬和环保管理宣传工作作为推动城市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抓手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通过旗帜鲜明的褒扬和针砭,引导社会舆论氛围。县传媒中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主流媒体一方面做好正面宣传,对全县丧葬管理,建筑农业废弃垃圾处理等先进典型进行了及时的正面报道,从而达到典型带路,推广教育的作用;另一方面深入开展舆论监督,针对随意倾倒垃圾、垃圾处理不当等现象进行曝光,对市民群众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据统计,2022年播发稿件16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全媒体刊播相关公益广告2300条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破除丧葬陋习。为进一步革除丧葬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树立科学、文明、节俭办丧新风,我县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丧葬用品市场整治,从源头上杜绝封建迷信蔓延。如今年3月份,由县婚丧礼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传媒中心等部门对丧葬用品市场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涉嫌无照经营或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立即责令经营户停业整顿或下架整改。同时,进一步强化文明治丧事前劝导,针对实际情况制定《象山县丧葬礼俗整治若干规定告知书》,告知书详细说明停柩时间、治丧场所、出殡线路、注意事项等,由乡镇殡葬专管员或村(社区)网格员告知丧户,并要求丧户签订承诺书,引导家属主动自觉选择文明治丧方式,规范治丧行为。

三是党员干部带头,示范表率引领。自2016年开展移风易俗整治工作后,先是由全县党员干部带头表率,32000余名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与责任状,对违反相关规定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农村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锋领指数”考核范畴,操办情况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两代表一委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重要履职情况登记内容,对大操大办、造成恶劣影响的代表、委员,提请有关部门撤销其资格。

四是坚持制度管理,推进移风易俗。现全县正在严格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制度。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道德评议范畴,按季度对红白事宜操办人进行评议,并在村(社区)内进行红榜公示,以道德评议和社会舆论的力量革除陋习、改进民风。还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将红白理事会排查与村民举报有机结合,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村民一律不得评先评优。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整治墓区环境。为进一步提升公墓环境质量,我局加强对全县公墓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在开展公墓巡检过程中,重点检查墓区环境是否整洁卫生,墓区火源是否得到有效管控等方面问题。要求公墓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放烟花爆竹、禁止明火祭祀等告示牌,引导群众文明祭扫,摒除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冥器等上坟陋习。一旦发现墓区内花圈堆放或祭祀品没有清理,当即责令墓区管理人员整改处理,及时清理公墓区现存杂物,做好杂物分类、转运和处理,确保墓区环境干净、整洁、肃穆。

六是提升殡葬设施,做到便民利民。现我县殡仪服务场所共有两处,一处为县殡仪馆,为进一步提供更好服务,正在积极推进改扩建工程。一处为石浦镇福寿堂,能够满足群众治丧需求。另外,根据《象山县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如今后有需求,可以在合适地点增设殡仪服务站,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对于城区公共场所禁止办丧事宜,《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县政府文件都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镇公共场所开展办丧活动,一旦发现或接举报在城镇公共场所办丧的,我局殡葬管理所将立即联合相关街道(镇)予以制止处理。

目前,通过全面整治,遵守丧葬礼俗规定,文明节俭办丧,已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氛围。下步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大治丧管理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落实惠民、便民政策制度。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殡葬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关心与支持,共同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象山县民政局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周鸿;联系电话:6573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