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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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志龙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9号《关于进一步扶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由李晓东县长领办,县经信局主办,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3个部门协办。经前期沟通协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去年,县委县政府提出“才能兼备,余生有幸”八大产业链。海洋新能源作为海洋经济发展重点产业之一,立足我县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优势,以资源换产业,主要分为清洁能源和能源设备。2022年度,全行业拥有规上企业54家,实现规上产值152.9亿元,同比增长37.8%,占全县规上工业产值18.3%,分别实现规上利税总额、利润18.9、16.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6.1%、40.0%。今年一季度,能源产业领跑全县,实现规上产值42.3亿元,同比增长32.5%,其中能源设备受锦浪、海装等企业拉动,实现产值40.6亿元,同比增长32.7%。

当前,传统产业面临转型发展,新兴产业竞相迸发,为抢抓风口机遇,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助力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县将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一、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导向。完善海洋新能源等产业规划,突出产业招商延链,组建一支产业链专班团队,充分挖掘象山海洋资源优势和应用场景,积极将海洋新能源打造成为具有象山辨识度的标志性产业。起草出台新一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意见,重点扶持海洋新能源等制造业海洋经济板块,拟对市级“大优强”企业(总部型企业)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对县域标志性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延链等重大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对本地企业实施海洋经济制造类且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增资扩产项目和总部经济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强化“330”企业培育,给予财政贡献、融资担保、要素保障等一系列扶持措施,发放“亲商卡”,提升企业家获得感。

二、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扶持。制定实施《象山县企业“科创飞地”建设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支持“创业创新在异地成果转化在象山”,对企业在科技资源比较集中的城市开展异地孵化和建立异地研发中心等“科创飞地”的,经认定后给予企业500平米内每月最高40元/平方米的房租补助。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小巨人”培育企业逐步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人员从毕业三年内全日制工科类大学生中招录,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补助,期限三年。下一步,将对“科创飞地”政策进行优化,通过降低认定门槛、优化绩效考核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政策普惠度,鼓励企业吸引更多的研发人员推动科研成果落地转化。研究成立新能源产业专家团队,为扶持我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实施本地龙头企业配套替代计划,建议支持“大优强”、上市企业、央企等企业建立本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本地中小微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鼓励新引进的县重点项目优先采购本地企业配套产品,对配套提供采购、加工的本地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比例奖励。鼓励龙头企业为下游配套的县内中小微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国有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四、强化企业培育和市场拓展。围绕新能源领域,重点壮大锦浪科技、若宇新能源等一批数字经济企业,形成雁阵式梯队。引导新能源数字经济企业上规模上台阶,支持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开展软件业务剥离,推进数字化改造,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企业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境内重要展会给予展会费全额补助;对企业自行参加当年度县重点支持的境内专业展会(商务局展会目录项目补助除外),按展位费的50%予以补助。

最后,由衷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联系人:周科,联系电话:13867833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