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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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自然资规函〔2023〕22号

尊敬的林咸友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1号建议《关于加快完成鹤浦镇大南田村大楼旁土地农转用审批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鹤浦镇大南田村是鹤浦镇中一个较大的村庄,共1500多人,450户人,现状建设用地面积294.3亩,其中村庄住宅用地209.25亩,人均建设用地为115.22平方米/人。为保证大南田村农民个人建房需求,于2011年办理完成一宗位于大南田村西南侧、村办公大楼南侧地块的农转用报批手续(面积为19亩),并于2018年完成供地手续,目前该地块部分土地现状为闲置用地。村大楼边上面积约为3亩的土地,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中,已为非永久基本农田,下一步可结合村庄规划编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村大楼周边其它地块的水田利用等级为9等,属于优质耕地,2014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中,根据上级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规则,该地块不符合调整补足条件,要求保留为永久基本农田。为保障农民建房需要,建议在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的基础上,做好项目的选址工作,同时对村庄内的闲置地块进行合理有效利用,节约集约用地,满足个人建房需求。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文件精神以及最新的用地政策,积极争取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农民建房和三产融合需求,全力助推鹤浦镇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日

(联系人:盛慧,联系电话:13586899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