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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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自然资规函〔2023〕7号

尊敬的陈晗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5号提案《关于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纳入城建规划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城市公交场站是现代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之一,是城市公交线网布设和运营的重要基础。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能够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对增强城市功能、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将协同各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规划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局与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进行了多次衔接。据悉,《象山县城乡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于2021年年中形成初步成果,规划保留新中医院公交首末站(丰饶路首末站),建议该规划结合已划定的三区三线进行适当微调,待其通过审查、完成批复后,将纳入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并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实现总规引领、多规合一。根据现行中心城区控规,新中医院公交首末站位于丰饶路与兴洋路交叉口西南角,总面积约17.1亩。下步,我局将结合片区级国土空间规划与已划定的“三区三线”,与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集团等部门加强对接,做好新中医院公交首末站规划选址、用地报批、项目审查等相关工作。

二是优化公交线网。围绕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以市域铁路轨道建设为契机,持续完善公交站点规划布局。合理设置公交站台,对现有公交线路进行线路优化接驳,积极打造“城铁+常规公交+微公交”模式,根据增加高客流线路的发车密度,适度调整重复线路的班次间隔,并在低客流线路设置微公交线路,实现市民乘客无缝换乘,公共出行更加便捷,强化公共交通,实现公共交通区域全覆盖。

三是积极探讨资金保障。因《象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象山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制定时间较久,部分内容不再适用,下步,县交通运输局将协同县财政局重新制定政策,做好公交场站建设前期规划,探讨建设资金保障方式。

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对接。由县住建局牵头落实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资规、交通、城管、交警、城投等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会议,对不合理公交站点进行现场踏勘,配合做好后期站点规划调整工作。

五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定期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对违停乱放等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保障好公共道路交通静态、动态秩序。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俞静娜,联系电话:1365684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