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4372/2023-159127

组配分类

镇乡(街道)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6-16

发布机构

墙头镇

来 源

墙头镇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墙政〔2023〕17号

关于印发《2023年墙头镇预防溺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相关办公室、企事业单位:

《2023年墙头镇预防溺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2023年墙头镇预防溺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原则,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全镇溺水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临海、临河、临湖、临库、临塘等涉险涉水公共区域安全防护,推动完善重点区域巡查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部门应急搜救联动、安全教育宣传引导等长效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妥善处置人员溺亡等意外伤亡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为亚运会召开创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系统设计谋划,精心组织部署推进涉险涉水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妥善预防处置人员意外伤亡事故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压紧压实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进一步加强全镇预防溺水工作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墙头镇预防溺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方鹂任组长,政法委员史建敏、墙头派出所所长董敏、农业农村副镇长倪彪、社会事务副镇长潘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简称“镇防溺水办”),由潘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部门职责

(一)社会事务办(防溺水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科室和行政村、企业开展专项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防溺水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履行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做好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将预防溺水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二)平安法治办:将预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畴,加强平安督导,层层压实责任,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建立危险水域巡防、救援队伍,建立健全日常巡防工作机制,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发现游泳者及时劝离。

(三)党建办:统筹宣传口有关职能部门,发挥本县新闻媒体作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防溺水公益广告、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防溺水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密控制网络舆情,及时引导负面舆情,防止形成反面热点。

(四)派出所:积极参与防溺水办的日常工作,抓细抓实各项防范措施。负责组织民警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督促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民警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进企入户对流动人口开展防溺水宣传,增强流动人口的安全意识和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意识;开展危险水域大排查,协助农业农村办、社会事务办整改隐患等工作。整合公安、卫生、应急、民间救援组织、危险水域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对救助溺水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组织,推荐为见义勇为先进对象。

(五)农业农村办:将水域巡查纳入“五水共治”河道长、巡查员工作职责,在重点时段(中午、下午)开展巡查,及时劝阻群众私自涉水行为。对辖区范围沙滩、码头、滩涂、重点水域以及库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督察监管,建立健全日常巡防队伍和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易发生溺水水域,要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救生器材等设施,落实防范提醒和安全防护措施;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管理权限,明确管理人,将责任落到实处;配合公安部门将“智慧水利”“智慧渔港”相关海岸、河道监控设备和公安社会监控相对接,编织覆盖面更广的资源共享监控网。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并通过微信、短信等渠道,做好相关预防预警信息传播工作。

(六)建设管理办、旅游办:根据各自职责,完善相关水域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作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等遗留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废弃矿山等要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或有效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管理。督促宾馆民宿、农家乐行业加强对外来游客预防溺水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

(七)卫生院:根据各自职责,指导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派出所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溺水事故医疗抢救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迅速到位,及时抢救;重点时期,组织溺水抢救业务培训,开展溺水人员先期救助。

(八)学校、幼儿园:负责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履行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印发《告家长书》,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延伸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九)发展服务办:加强防溺水信息宣传引导,配合相关职能科室在企业组织开展以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意识。

(十)工会、妇联、团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号召广大党员职工广泛参与游泳安全、预防溺水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预防溺水氛围。加强青少年安全自护宣教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预防溺水、安全度夏”主题宣传。

(十一)行政村: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制度,将水域巡查纳入“五水共治”河道长、河道巡查员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配合农业农村办在可能溺水的沙滩、码头、滩涂、河道、水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兼)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

(十二)象山蓝豚防溺水教育基地:要为中小学、社区提供防溺水实践体验课程,开展预防溺水教育进校园、社区讲课;一旦发生水上安全事故,提供救援协助。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6月30日前)。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溺水事故宣传教育,切实把教育工作做到点、做到人。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1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成对辖区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帐,并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由分管领导签字留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8月2日至10月8日)。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县防溺水办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阶段式考评,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严格倒查并问责,并将溺水亡人事故纳入各地各部门的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五、工作措施

(一)坚决履职尽责,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全面构建政府、学校、家长、社会“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巡防巡视、宣传引导,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重点水域监管。要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全社会力量,健全防溺水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6~9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溺水警情,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对本辖区内各类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库、湖泊、河道、池塘、沟渠、矿坑、河埠头等水域,提前实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摸清学生活动集中区域的水情,特别是河网密集地区,要及时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

(三)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营造安全防范氛围。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使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了解涉水风险和危害,掌握预防溺水的基本知识及防范措施。要广泛利用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刊发相关提示、警示信息,预防和减少群众进入危险水域游泳、嬉水、垂钓以及在危险场所部位拍照、探险游玩、驻留宿营等行为,不断增加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要充分发动行政村、企业的力量,广泛宣传引导和组织落实家庭防护责任、防护措施,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监护工作,提高学生及其家长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要重点关注外来务工子女学生,做到暑期学生放假安全教育不“放假”。

(四)加强巡查劝导,进一步夯实各项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巡逻劝导工作制度,织密织牢安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村级“守望员”和“管理员”制度,特别是在午后、傍晚时段要进行高频次巡查劝导,发现野游人员要及时进行劝阻。要坚持堵疏结合,在水域平坦、水流平缓的安全水域设置户外嬉水游泳区,落实专业救生人员,配齐救生圈、救生杆等救生装备,以满足广大群众需求。要将科技信息化建设成果充分应运到防溺水实际工作中,大力推广智慧影像系统、热成像警示系统、无人机等配置应用,探索防范溺水预警系统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水平。

(五)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完善、细化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支持民间救援组织建设,加大资金、装备等保障力度。各派出所要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动基层和社会力量,全面加强涉水安全监管,形成群防群治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重点时段救援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涉及学生的溺水亡人事故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科室、部门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立溺水事故领导到场制度,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溺水事故的,镇乡(街道)领导、派出所所长必须到场。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明确责任、定岗定人,切实把预防溺水工作发动起来,把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绘制隐患清单、制订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严格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加强信息报送。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负有分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要经常到重点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做到半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帐。要发现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相关数据统计,及时向县防溺水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发生溺水亡人事故的,24小时内上报溺水事故情况报告。发生迟报、漏报、瞒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