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答复的函

曹善东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2号建议《关于加强闲置国有资产利用的建议》,由县财政局牵头办理,县教育局、县机关事务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商贸集团、新桥镇等单位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因机构改革、搬迁等原因,部分镇乡(街道)国有资产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未得到有效利用,存在底数不清、权证不齐、无人管理等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县财政局联合县机关事务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部门,立足全县组织开展调查分析,在摸清资产底数、完善资产权证办理机制、提高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开展资产清查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部署,2022年7月县财政局联合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按照“应查尽查、摸清家底”的原则,对县级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国有企业占有、使用、控制,依法应确认为县级政府所有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资产进行全面梳理,要求各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对房屋及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各类资产开展清查,清查可计价值资产220.89亿元。同时,对各国有集团、管委会国企的所属不动产、项目资产、股权资产进行全面排摸,共计资产1618处,金额464.42亿元。

二、盘活利用资产

根据清理排摸情况,我县制定了存量资产盘活方案,对国有资产进行分门别类、高效合规处置,明确资产盘活路径,进一步加快对闲置国有资产的盘活利用。截至目前,完成原发改大楼等13处房屋的盘活利用,并将资产注入县属国企,资产建筑面积15.21万平方米;完成127处闲置校舍、30处闲置粮站等资产盘活利用,并将资产注入相关镇乡(街道)下属的国有企业。同时,积极盘活其他存量行政事业单位资产3385.35平方米,资产账面原值3899万元;盘活利用国有企业存量闲置资产5处,回收资金6.1亿元。

三、补办各类权证

为推进国有房产确权登记,解决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置,我县于2020年6月出台了《象山县国有资产不动产权证补办操作办法》(象投改办〔2020〕1号)。三年来,按照“尊重历史、精简材料、简化程序”原则,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快推进国有资产不动产权证的补办工作。截至2022年底,共补办19处国有资产的不动产权证31宗,为开展投融资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奠定了基础。

四、下步工作措施

我县始终重视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下步,为进一步做好各镇乡(街道)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助力推动乡村振兴,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一)明确委托乡镇属地管理。根据《加强镇乡(街道)债务管理的实施方案》(县委办〔2021〕53号)规定,富甬集团收购镇乡(街道)标的公司后,注入标的公司的资产其所有权归属于富甬集团,管理使用职能仍由原镇乡(街道)履行,便于统筹管理、合理利用、提升效率。

(二)加大资产优化利用力度。针对资产种类、分布特征等,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流转利用,实现效益提升。对于现状保存完整、面貌良好的资产可直接采取出租、调配等方式投入使用,如新桥镇关头粮站目前已改造提升为尚客优大型超市、乌江粮站由影视道具组制作公司长期承包用于仓储,东溪中学旧址现已改造为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派出所旧址现用于镇人民武装部、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及新桥镇“一站双中心”日常工作。对于部分具有招商价值的闲置资产,积极对接招商,如目前新桥镇与宁波市影视文化产业区管委会积极对接,拟将新桥镇政府旧址改造为影视特技培训学校;拟接洽合适投资商落实新桥中学旧址的危房修缮工作等。

(三)搭建资产共享共用平台。根据市级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我县拟建立县级国有资产公物仓,届时可将各镇乡(街道)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等可调剂资产,以及可共享共用资产进行分类收储、统一管理、合理调配、依法处置,从而更全面、快速、精准实现资产处置和调配,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感谢你们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分布在镇乡(街道)的闲置国有资产,尽可能利用好、开发好,最大程度发挥其效益。欢迎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县的各项社会发展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胡斌,联系电话:135066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