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23〕8号)要求,县人力社保局拟定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7月19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srlsbj@163.com,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赖曙光,联系电话89387446,传真号码89387489。

附件: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