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危险房屋解危工作,我办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危险房屋解危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24日。
联系人:葛锋,联系电话:0574-89387529。如有意见,请在7月24日前通过电话或者信函反馈,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来信请寄: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2号楼313,邮编:315700。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象山县危险房屋解危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危险房屋解危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doc
象山县城镇房屋使用安全(解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