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公路工程及象山县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延伸段公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象山县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公路工程及象山县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延伸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同时我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若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我单位计划在拟建位置设立发放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处,敬请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1:宁波象南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志浩

联系电话:15888067565

Email:173327479@qq.cpm

联系单位2: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仇冠栋

联系电话:13957415601

E-mail:413460087@qq.com;

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10日。

建设单位:宁波象南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1:(征求意见稿)象山县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公路工程及延伸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附件2:公众意见表.doc


宁波交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