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塘镇联委会: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农村电工队伍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第41号)的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县农村电工队伍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县农村电工的现状提出了真知灼见和非常切合实际的工作建议。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我县农村电工队伍的建设,曾多次强调和出台相关文件落实我县农村电工队伍的建设和保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农村电工的现状
通过走访和实地调研,目前我县农村电工主要承担居民电力表后的检查、维修工作。其工作主要有二种方式:一种是以村为单位雇用农村电工。村经济合作社支付全年服务经费。主要工作是农排线、路灯、村大楼等集体资产设备的维护,村与农村电工的关系是临时雇用关系,非劳动关系。这类电工大部分没有特种工操作证书,也没有经高空作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后作业,基本上属于无证作业。同时农村电工也兼做村民表后服务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或按工程量大小收取报酬,例如,丹东、丹西、墙头、大徐等城乡(石浦、高塘、鹤浦也类似)结合地带电工,兼职商品住房水电安装,大部分有低压电工证,也是临时雇用关系,非劳动关系;另一种方式是由专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私营电力服务公司承包农村居民表后电力服务工作。例如浙江宏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承接农村电力表后设施报修服务业务,该组织中的电工与公司是劳动关系,正常交纳职工养老险、意外险,专业电工具备从事电工作业的上岗资格。目前新桥镇、贤庠镇、黄避岙、东陈、茅洋等6个乡镇实施该种方式。
二、我县农村电工的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
(1)农村电工老龄化现象严重。通过调查统计,农村年青劳动力大量进城务工,造成农村电工年龄结构偏高,但由于文化程度较低,使得他们对一些技术规程掌握不够完善,业务技术知识也不能完全适应电力发展的需要,对电力法规、电力政策知之甚少,与居民户的希望和要求有较大的差距普,甚至随着年龄的增长无法胜任登高、架空等高强度的体力劳动。
(2)农村电工专业性和责任心不强。大部分农村电工未经系统业务知识培训,导致业务技术欠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甚至部分农村电工无证作业。
(3)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农村安全用电意识总体淡薄,私拉乱接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农忙季节、用电高峰季节违章用电表现尤为突出。
(4)监督管理缺失。由于目前大部分地区农村电工未形成有效的管理体制,缺乏监督考核机制,无论是业务技能的管理,还是工作质量的管理都存在漏洞。
(5)工资福利不稳定。农村电工工资福利水平还处在一个相当低的水平,与市场经济不相匹配,造成农电工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
三、下步工作
(1)多部门联合,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农村电工的特殊性,县应急管理局将结合年度低压电工培训考试工作安排,鼓励乡镇、街道积极动员辖区自然村符合条件(初中及以上学历文化、60周岁内、身体健康)、各方面综合素质较好的同志报名参加培训考取低压电工证书(特种工上岗资格证),正常复训;其他部门将在职责范围内、政策容许的情况下,积极探讨对农村电工在技能、保险、待遇等方面保障措施。
(2)鼓励乡镇聘请或组建专业的电力服务社会化公司。为解决农民规范用电问题,象山县政府于2013年7月下发《象山县农村居民表后电力服务工作推进方案》(象政办发〔2013〕139号),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尽可能的选择有资质的电力专业服务公司,加快农村电工由“游击队”转变为“正规军”的进程,同时保持农电管理队伍的相对稳定。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加强新农村建设的今天,农村电力专业化服务是农村表后服务的趋势和方向,也是解决农村用电安全问题的根本途径。
(3)构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必须以制度作为保障。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风险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操作性极强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努力实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加快农电管理改革与发展步伐,真正为农村经济繁荣起好“支撑”作用。
(4)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纵观农村用电事故的发生,主要集中在私拉乱接、违章建筑、家庭电气机具、农村农排农灌、攀爬变压器等触电伤亡事故。导致农村用电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必要的安全用电知识。加大安全用电宣传,成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
(5)积极推广农村电工新型管理模式。借鉴新桥、黄避岙等乡镇农村电工管理经验,达到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农电的良好局面,建立起强大的管理保障体系。
最后,感谢定塘镇联委会对我县农村电工队伍规范化管理提出的宝贵意见,也恳请各位代表继续建言献策,为我县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