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第二季度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2023年1-6月,象山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181天,其中优80天,优良率94.5%;细颗粒物PM2.5均值23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41微克/立方米。

一是继续推进海上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印发《2023年度象山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县级申报资料准备工作。

二是推进特色案例创先争优突出海岸新亮点。象山东部诸湾的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工作,代表浙江参加生态环境部评审,已入选前20名单,正在积极准备生态环境部现场核查。北纬30度“海上两山”水之旅精品线获评浙江省十条水之旅精品线之一,宁波市唯一,现打造沿线有关水之旅的标识等元素。

三是推进低效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实施VOCs源头替代和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根据市级下达的重点任务VOCs低效设施升级改造25家,VOCs原副材料源头替代5家,今年上半年共完成低效设施升级改造12家,源头替代5家,锅炉炉窑低效设施升级改造4台。

四是积极推进排气污染防治。设置二个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奖励“一站式”服务点,按要求于2023年5月29日起开始受理。已建车辆检测站2家,计划年现场巡查12次,已完成现场巡查6次;在用车排放监督执法上年计划路检9次,入户6次,已完成路检3次,入户2次;实行非道机械排放综合管控,已完成抽测30台,立案1起。

五是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严防土壤修复环境安全风险,把好源头评审关,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业主单位落实二次污染防治要求,组织召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会议2次、4个地块。督促企业按照《土壤法》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更新、完成年度自行监测任务、有毒有害物质填报、土壤隐患排查等任务,督促企业完成地下水污染管控方案编制,落实主体责任。

六是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已编制完成《象山县水和海洋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初稿),建立水污染管控清单,布置海水水质自动监测浮标站,明确核心水域水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控等清单,形成水和海洋“亚运保障一套清单”。目前亚运保障平台已上传横大河的监测数据,海漂垃圾的巡查情况、重点风险污染源和重点入海排口等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