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漩蜂汽车维修服务部等9家终止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户)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象山9家终止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户)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截止至2023年8月6日)。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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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59129315



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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