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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象山县公共营养师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01 10:16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推动我县公共营养师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公布2023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23〕10号)和《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要求,决定举办2023年象山县公共营养师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山县总工会。

承办单位:宁波零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象山华翔职工技能培训学校。

      二、竞赛类别

2023年经同意可按高级工等级确定竞赛标准的公共营养师县级竞赛。

三、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23年8月13日。

2.比赛地点:象山县丹东街道兴盛路500号三楼。

四、竞赛项目 

公共营养师。

五、竞赛内容

(一)比赛内容

按照2022年版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编制,适当增加部分技师等级内容。采用理论知识加操作技能的方式,内容结合世界技能大赛公共营养师项目职业能力要求和行业发展特点及其对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

(二)评分标准

公共营养师赛项分为理论考试、技能操作竞赛两个部分,均为单人竞赛形式,选手应独立完成规定的竞赛模块。竞赛成绩按理论知识成绩占20%和技能操作竞赛成绩占80%计综合成绩决定名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操作成绩高低定名次。

(三)技术文件另行通知

         六、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象山县户籍(或居住证)或在本县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相关职业(工种)从业人员。

七、奖项设置

参赛人数超过30人时,奖项设置如下:

(一)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除一、二、三等奖外,可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

(二)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市人社部门核发“公共营养师”二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优胜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县人社部门核发“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技能等级证书;已有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等级及以上证书的,不再重复认定。

(三)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者每人依次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第一名选手推荐为“象山县技术操作能手”荣誉称号。

参赛人数30人以下时,一般不予奖励(含核发证书)。

八、报名方式

用电脑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s://zynl.rlsbt.zj.gov.cn:443/002/client/table17Page3.jsp?column1=8a129081897d19d201898c5ddeeb6eed),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6日。

咨询方式:象山县人力社保局  钱建国;联系电话:89387485。宁波零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李老师;联系电话:15168521508。

 

象山县技能竞赛委员会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3年7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