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墙头镇墙头学校

一、学校名称:象山县墙头镇墙头学校            简称:墙头学校

二、办学地址

墙头校区: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墙头镇观海南路30号

亭溪完小校区: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墙头镇大溪蒋村泓沪路86号

三、办学性质

本校由宁波市象山县教育局举办,经宁波市象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是宁波市象山县教育局。本校为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办学宗旨

学校围绕“教书与育人共举,师生与学校齐飞”的办学理念,以“立德、立功、立言”为校训,将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点,大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提升“品质”内涵,彰显墙头学校特色。

五、办学规模

本校现有墙头和亭溪两个校区,有18个行政班,学生600余人。

六、内部管理机制

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在校党委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校党委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七、机构设置

学校依据规定,设置校务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总务处、少先队、团委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办公室主要负责文件收发、学校宣传、教师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处理教师人事档案,协调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教务处主要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务、考务、学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德育处主要负责指导教师、班主任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并负责学校安全、法治、心理健康等工作。

教科室主要负责学校的教育科研等工作。

总务处主要负责学校的基建、维修、膳食管理,为师生服务(包括学生资助),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少先队、团委主要负责少先队、团工作和学生会事宜。

八、办公时间

7:50-11:35,13:30-16:30

值班电话

0574-65813818

机构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墙头镇观海南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