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85922 /2023-15715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成文日期

2023-09-12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来 源

县农业农村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农发〔2023〕56号

象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突出生态环境涉农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发展服务办公室),相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突出生态环境涉农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现将《突出生态环境涉农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2日

突出生态环境涉农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彻底消除当前我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隐患,切实推动突出涉农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发现、主动研究、闭环整改,防范化解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长江经济带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盯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环境污染易发高发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入调查研究、解题破难,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压紧压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涉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被动监督向主动作为转变、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变、由突击治理向常态化监管转变,全力消除各类涉农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加快补齐涉农生态环境治理短板,为“争创域样板、打造一流城、跻身第一方阵”厚植绿色底色。

二、排查整治任务

根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以下两大类整治任务。

(一)重点领域排查整治任务

1.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排查整治。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及资源化利用排查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规范农村生活垃圾与农业废弃物处置,全面查找发现各类收集、处置不规范行为,提升美丽乡村人居环境。

2.深化综合环境领域排查整治。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持续做好非正规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规倾倒处置行为。

(二)重点问题排查整治任务

1.榨菜等腌制行业专项排查整治。结合我县榨菜等腌制产业结构特点和污染排放现状,实施环境污染整治提升,通过工艺装备优化升级、污染治理能力提升和环境管理规范等方面的工作,促进榨菜等腌制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和环境信访投诉量明显下降。

2.配合开展水体黑臭(返劣)专项排查整治。围绕农业面源可能影响水体黑臭的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举措,实现黑臭隐患点位精准治理,全面遏制水体黑臭(返劣)反弹态势。

三、进度安排

本轮排查整治工作采取集中攻坚与常态化落实相结合的形式,分排查整治、验收评价、巩固深化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排查整治阶段(9月初至11月底)。制定印发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细化制定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和重点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方案,明确任务、措施、时限、责任单位以及相应验收评价标准;各条线要对照整治任务的排查内容,主动查找本领域内的突出涉农生态环境问题,发现问题(含每月进展情况)汇总填写问题表(附件2),自9月份起,于每月20日前报科教科;对排查发现问题,能够在本年度解决的,要在年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全面纳入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系统问题库进行入库管控,分阶段分批次落实整改。

(二)验收评价阶段(11月底至12月底)。年底集中攻坚结束后,相关单位对照整治任务的排查任务分工,做好验收评价工作(见附件3),汇总开展总结评估(见附件4),于12月15日前上报总结评估材料。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象山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要对验收总结情况开展抽查检查,抽查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巩固深化阶段(长期坚持)。全方位提升环境问题发现能力,常态化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新增发现问题及时入库闭环整改,做到动态发现、动态清零。结合全县涉农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构建形成“排查整治—分析研判—彻查彻治”的良性循环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整治贯穿到底、精准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排查整治工作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象山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排查整治工作政治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科室要对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领域排查整治、验收评价与巩固深化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周对接、问题月调度、进展季度通报、成果年度分析”的排查整改机制,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查改工作。推动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按照问题具体来源、严重程度、实施进展,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对属地问题久拖不决、虚假整改的,将纳入“七张问题清单”。

(三)严肃考核问责。本次排查整治行动是迎接新一轮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检查、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对主动排查整治不彻底,导致问题被上级督察检查查实的,要严肃追究属地主体责任。

附件:1.象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排查整治任务清单.docx

2.问题调度表.docx

3.验收评价表.docx

4.总结评估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