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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第二届宁波技能大赛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项目象山县选拔赛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18 10:3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推动我县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公布2023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23〕10号)和《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要求,决定举办2023年第二届宁波技能大赛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象山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山县总工会、象山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象山县精信培训学校。

协办单位:宁波建设工程学校。

        二、竞赛类别

2023年宁波市技能大赛象山选拔赛。

三、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23年10月15日上午8:00。

2.比赛地点:宁波建设工程学校。

四、竞赛项目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

五、竞赛内容

(一)比赛内容

竞赛试题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都依据《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 年版)》,注重基本技能和专业化操作,注重操作过程和质量控制,注重安全生产以及职业道德和标准规范,体现现代技术,结合生产实际,考核职业综合能力。命题按工业机器人操作员高级(三级)等级并适当增加部分技师(二级)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

(二)评分标准

竞赛设置理论知识(机考)、技能实操两项,按理论知识成绩的30%和技能实操成绩的70%计算综合成绩,理论知识竞赛成绩与技能实际操作竞赛成绩经折算后相加得出竞赛总成绩,满分为100 分。当出现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不能分出先后,再按加工时间比较,操作用时较短者名次在前,如用时相同分不出先后时,最后取相同名次。

    (三)技术文件另行通知

         六、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象山县户籍(或居住证)或在本县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相关职业(工种)从业人员

七、奖项设置

参赛人数超过30人时,奖项设置如下:

(一)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除一、二、三等奖外,可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

(二)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市人社部门核发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二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优胜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县人社部门核发“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三级(高级)技能等级证书;已有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等级及以上证书的,不再重复认定。

(三)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者每人依次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第一名选手推荐为“象山县技术操作能手”荣誉称号。

参赛人数30人以下时,一般不予奖励(含核发证书)。

八、报名方式

用电脑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s://zynl.rlsbt.zj.gov.cn:443/002/client/table17Page3.jsp?column1=8a1290818a847913018a88637fee3fcd),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8日。

咨询方式:象山县人力社保局  钱建国;联系电话:89387485。

象山县精信培训学校 陈老师; 联系电话:13606784388

 

象山县技能竞赛委员会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