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第四季度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1-12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优良率)为95.3%,比去年同期减少0.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均值21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年平均浓度限值(35微克/立方米);全县14个县级和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一是继续推进海上“两山”实践地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海洋生态环保科普教育基地和国际海洋生物多样性友好体验营地落地象山,进一步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工作。

二是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建成全省首个海上生物多样性观测站,构建一站六点式空间布局体系,即1座主站区+6个区域观测场。同时,依托观测站建立专家委员会,与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全面提高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和科研技术水平。完成花岙岛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提升和中国海洋渔文化馆生物多样性体验馆建设。

三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顺利完成亚运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完成高空瞭望系统新增6套,1-12月累计完成VOC源头、低效升级31家,截至目前空气优良率达到95.5%。

四是积极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按照“污水零直排区”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相关建设工作;完成美丽海湾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近岸海域治理“回头看”检查,落实相关问题整改;积极推进国控大塘港断面水质提升工作,完成近期、远期治理工作方案,并按时完成近期14项治理措施。

五是开展“无废城市”创建。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日常监管工作;根据省无废城市创建评估指南内容调整无废城市创建任务书,对1—12月无废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调度,完成2023年无废创建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