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甬环发〔2022〕37号)的通知,我县对辖区内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2个行政村进行公示。现予以公示如下(名单):
序号 | 村庄名称 | 所在镇(街道)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三五村 | 高塘岛乡 | 2023.10 | |
2 | 西边塘村 | 晓塘乡 | 2023.10 |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名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丹东街道新华路191号;联系电话0574-65766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