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385/2024-16482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减灾救济

成文日期

2024-01-24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来 源

办公室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民财〔2024〕4号

象山县民政局 象山县财政局关于下拨2024年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甬民发〔2022〕148号)文件精神,结合各镇乡(街道)人口数及2023年临时救助支出情况,现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210万元,其中136万元列报"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科目,74万元列报“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资金由财政分别在本级预算安排的“社会临时救济补助经费”和“社会救助资金”项目列支,经济分类编码“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各镇乡(街道)收到此款后,要将此资金用于辖区内临时救助支出,支出严格按照省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临时救助模块工作要求来执行。镇乡、街道临时救助资金须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本辖区内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得到解决,切实把“救急难”落到实处。

临时救助工作要按照“救急难”的原则对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因同一事由申请临时救助的,一般一年内救助一次;情况特殊的,经调查核实审批后,一年内可以给予二次救助。各镇乡、街道民政办应当按户建立临时救助台账,避免重复救助。


附件:2024年临时救助备用金分配表


象山县民政局                 象山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4日


附件

2024年临时救助备用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街道)

下拨资金

备注

列报"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科目

列报“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1

丹东街道

12



2

丹西街道

12



3

爵溪街道

8



4

石浦镇

16



5

西周镇

19



6

鹤浦镇

18



7

贤庠镇

12



8

墙头镇

15



9

泗洲头镇

12



10

定塘镇

12



11

涂茨镇


14


12

大徐镇


8


13

新桥镇


12


14

东陈乡


8


15

晓塘乡


8


16

黄避岙乡


8


17

茅洋乡


8


18

高塘岛乡


8



合计

136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