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1753/2024-159936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来 源

县府办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政办发〔2024〕4号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象山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监督抽查,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发现象山祥和水产品有限公司、宁波安迪森门业有限公司、象山县春夏秋冬足浴保健有限公司上城公馆店、象山金梦足浴店、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以及丹东街道后洋村1处区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研究,决定将该5家单位和1处区域列为2024年度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现予公布。鉴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2023年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不再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属地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做好整改工作。

附件:2024年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基本情况表.doc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