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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公告(叶昌迪、叶永林、邵志云、林小来)
发布日期: 2024-10-22 14:02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现将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的遗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坐落详见附表),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按规定予以补证,原证作废,特此声明。

1、补证基本情况 :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坐落

1.

叶昌迪

1997-20(15)0660

晓塘乡中岙村

2叶永林1997-20(15)0661晓塘乡中岙村
3邵志云1997-20(08)0029晓塘乡美礁碶村
4林小来1997-20(11)1745晓塘乡胡家峙村

2、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晓塘乡人民政府三号楼二楼晓塘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联系电话:0574-65933711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