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骑行证”筑牢学生“平安路”

发布日期:2024-10-24 09:22 信息来源:今日象山 浏览次数:

□ 凌波

10月10日,象山县塔山中学与象山县交警大队丹城中队联合举办了一场别具特色的自行车准驾资格考试教育活动。这一教育过程包括考前指导、家长签署安全责任书,以及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的考核。只有当学生在这两项考核中均取得80分以上的成绩时,他们才有资格获得“骑行证”和相应的车牌(10月15日《现代金报》)。

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道路拥堵不堪,行人苦不堪言,怨声载道,一直是民生痛点难点。缓解校园周边拥堵问题,单纯依赖增加车位资源供给并不现实,应该提倡学生绿色出行。骑行作为一种绿色交通方式,低碳环保、方便快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骑车上下学,是家与学校距离适中的学生的选择。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的年龄必须达到12周岁。虽然大多数初中生达到骑行上路的法定年龄,但他们未接受过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缺失,不熟悉交通规则,更谈不上养成文明骑行、礼貌行车的习惯。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骑行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随处可见:在机动车道内骑行或者逆行,不按照交通标志或信号灯通行,骑行时追逐打闹……这些行为风险极大,一旦酿成交通事故,可能追悔莫及。

象山这所中学创新性地引入“骑行证”制度,通过校园“小立法”,补上安全骑行一课,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了学生骑行隐患,是对学生的爱护和家长的提醒,值得其他学校借鉴。有意思的是,学校还将安排“小交警”对周边路段进行巡查,对违反骑车规则的学生进行处罚和扣分。一旦分数扣完,学生的“骑行证”将被没收,他们需要重新接受培训并考取证书。这样的惩戒制度,使“骑行证”的含金量更高,也让这项制度可持续。

加强未成年人骑行交通安全,须多方合力。除学校要开展专门的骑行课堂外,家长必须把好安全“第一关”,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掌握其出行路线,及时制止其违反交通法律的行为。未成年人自身也应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安全法律学习,关注自身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