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自然资源部和省市区各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我镇组织开展了《象山县鹤浦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09:00(具体时间以听证代表收到的最终参会通知为准)
地点:鹤浦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参加人
在象山县鹤浦镇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关心我镇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书面纸质邮递、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书面纸质材料请邮递至鹤浦镇人民政府,信封请署名“听证报名”;电子邮件请报送至邮箱:鹤浦@163.com。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将于12月4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7465010361。
特此通告。
附件1 听证会报名信息表.doc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
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姓名 | 性别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年龄 | 职业 | ||
通信地址 | 电子邮箱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参加听证会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 |||
相关附件 | |||
身份证或半年以上居住证的证明文件 |